作者thes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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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囧~全哥的重婚罪...?
時間Mon Apr 19 21:58:25 2010
結婚有很多要件
形式要件
舊法982條: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證人
實質要件
1.需有結婚能力
2.需有結婚合意
3.需非無意識、精神錯亂、被詐欺脅迫
4.需達法定年齡
5.需得法代同意
6.需非禁婚親、非重婚或同時婚
....
欠缺上面實質要件,婚姻無效,即使有儀式跟證人也相同
而且婚姻必須自己同意,並不能由他人(例如父母)同意
否則,是不是只要灌醉一個人,收買她爸媽,請幾桌酒席,就結婚了0.0
※ 引述《shengwind (為天地立心)》之銘言:
: 剛看到仙女婆婆說的...="=
: 仙女婆婆是沒說錯...
: "有公開儀式 有2人以上公證人..."
: 在以前好像的確成立有效婚姻關系...
: (下一站 幸福~光希 跟慕程去公證登記..也是抓2個人就去公證了...=.=)
: 現在不是要登記才算嗎..?
: 我記得法律是從新不從舊...
: 那麼現在這種狀況...是要怎麼算呢..?
: 有沒有法律達人能幫忙說明一下...
: 雖然說~
: 三立國法律...是一切合理...
: 但還是多少想知道正確得是啥...
: tha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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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70.73
推 iceacookie:不太喜歡敏芳姐這條線!!很難看! 04/19 22:02
推 gadoma:欠缺實質要件不是朝全說了算...打官司雙方各執一詞所在多有 04/19 22:10
→ gadoma:把人灌醉上法院剛好大家都是證人證明他沒有結婚意思 04/19 22:12
→ thes:舉證的確很麻煩,不過實在不喜歡看到電視誤解法律 04/19 22:13
→ memalina:為什麼仙女婆婆要來接這部戲啦 ~"~ 04/19 22:15
推 zazazas:敏芳是童養媳 如果有收養那結婚時沒有停止收養可以結嘛? 04/19 22:46
→ thes:童養媳一般都沒有收養關係,古早是為了增加勞動力跟省聘金才 04/20 00:36
→ thes:有這種風俗,但是有些童養媳長大後會被正式收養再讓她嫁出去 04/20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