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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有很多要件 形式要件 舊法982條: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證人 實質要件 1.需有結婚能力 2.需有結婚合意 3.需非無意識、精神錯亂、被詐欺脅迫 4.需達法定年齡 5.需得法代同意 6.需非禁婚親、非重婚或同時婚 .... 欠缺上面實質要件,婚姻無效,即使有儀式跟證人也相同 而且婚姻必須自己同意,並不能由他人(例如父母)同意 否則,是不是只要灌醉一個人,收買她爸媽,請幾桌酒席,就結婚了0.0 ※ 引述《shengwind (為天地立心)》之銘言: : 剛看到仙女婆婆說的...="= : 仙女婆婆是沒說錯... : "有公開儀式 有2人以上公證人..." : 在以前好像的確成立有效婚姻關系... : (下一站 幸福~光希 跟慕程去公證登記..也是抓2個人就去公證了...=.=) : 現在不是要登記才算嗎..? : 我記得法律是從新不從舊... : 那麼現在這種狀況...是要怎麼算呢..? : 有沒有法律達人能幫忙說明一下... : 雖然說~ : 三立國法律...是一切合理... : 但還是多少想知道正確得是啥... : than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70.73
iceacookie:不太喜歡敏芳姐這條線!!很難看! 04/19 22:02
gadoma:欠缺實質要件不是朝全說了算...打官司雙方各執一詞所在多有 04/19 22:10
gadoma:把人灌醉上法院剛好大家都是證人證明他沒有結婚意思 04/19 22:12
thes:舉證的確很麻煩,不過實在不喜歡看到電視誤解法律 04/19 22:13
memalina:為什麼仙女婆婆要來接這部戲啦 ~"~ 04/19 22:15
zazazas:敏芳是童養媳 如果有收養那結婚時沒有停止收養可以結嘛? 04/19 22:46
thes:童養媳一般都沒有收養關係,古早是為了增加勞動力跟省聘金才 04/20 00:36
thes:有這種風俗,但是有些童養媳長大後會被正式收養再讓她嫁出去 04/20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