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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個月進行板友年紀普查的投票時,20歲以下的板友達36人,佔全部投█│ 一
│ 票者16.28% │ 頁
│ 按:k 版主所指的「上個月」,乃是2009年12月。 █│ ◤
│ 但以本板流量來看,真正進板的板友絕對不止參與投票的221人,還有更 │
│ 多隱性群眾,那麼每天進入可能未成年的數量並不算少,西斯文仍有限制 │
│ 必要 │
│ │
│ 有人會說,未滿十八歲的人也可以謊報年紀去看十八禁的西斯板啊 │
│ 的確,未滿十八歲的人可以選擇是否要謊報年紀去做不合法的行為 │
│ 但這不代表因為情況可能存在,所以我們的設限根本沒有必要 │
│ 只是這個限制的底線在哪裡,我們可以再討論看要如何決定 │
│ │
│ 這意思很清楚,因為本版有保守估計約五分之一弱的未成年人口, █│ ◣
╰──────────────────────────────────╯ 下
│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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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個月進行板友年紀普查的投票時,20歲以下的板友達36人,佔全部投█│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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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k 版主所指的「上個月」,乃是2009年12月。 █│ 頁
│ 但以本板流量來看,真正進板的板友絕對不止參與投票的221人,還有更 │ ◤
│ 多隱性群眾,那麼每天進入可能未成年的數量並不算少,西斯文仍有限制 │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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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會說,未滿十八歲的人也可以謊報年紀去看十八禁的西斯板啊 │
│ 的確,未滿十八歲的人可以選擇是否要謊報年紀去做不合法的行為 │
│ 但這不代表因為情況可能存在,所以我們的設限根本沒有必要 │
│ 只是這個限制的底線在哪裡,我們可以再討論看要如何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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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意思很清楚,因為本版有保守估計約五分之一弱的未成年人口, █│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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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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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護未成年使用者起見,版規九有其存在的必要。 █│ 一
│ │ 頁
│ 版工認為,並不能以 │ ◤
│ 「未成年者可能已經或主動或為他人引誘而提早接觸西斯」 █│
│ 為理由,說我們的保護是多餘的。 │
│ │
│ 而是正因為有上述可能的存在,才更需要對這種事做防範。 │
│ │
│ 因此禁西斯的條款,在本版是有其必要的。 │
│ 正因為這個版今時今日的使用者是如此眾多,我們的自律跟保護才更形重 │
│ 要。五分之一的人口比例,不能算不多。 │
│ 這些人當然可能會自己跑去別版接觸到西斯, │
│ 但是我們希望,至少在我們管得到的地方,能夠對他們盡到保護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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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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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護未成年使用者起見,版規九有其存在的必要。 █│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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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工認為,並不能以 │ 頁
│ 「未成年者可能已經或主動或為他人引誘而提早接觸西斯」 █│ ◤
│ 為理由,說我們的保護是多餘的。 │
│ │
│ 而是正因為有上述可能的存在,才更需要對這種事做防範。 │
│ │
│ 因此禁西斯的條款,在本版是有其必要的。 │
│ 正因為這個版今時今日的使用者是如此眾多,我們的自律跟保護才更形重 │
│ 要。五分之一的人口比例,不能算不多。 │
│ 這些人當然可能會自己跑去別版接觸到西斯, │ ◣
│ 但是我們希望,至少在我們管得到的地方,能夠對他們盡到保護的責任。█│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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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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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五分之四的版友們,大家是成年人了, │ 頁
│ 小時候其他成年長輩或朋輩對我們的保護,也許曾經覺得煩, │ ◤
│ 但到了現在,應該都能體會他們的用心。 │
│ █│
│ 我們自己受到人家的保護,對於比我們年幼的這些人,是不是盡一點點保 │
│ 護的責任?又不是不西斯就會死人,或是不在這個版提西斯就會死, │
│ 只是要求大家有一點點的自律,不至於非常不方便吧? │
│ │
│ 因此,兩名版工的立場,還是認為禁西斯的條款,有其存在必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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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候其他成年長輩或朋輩對我們的保護,也許曾經覺得煩, │ 頁
│ 但到了現在,應該都能體會他們的用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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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自己受到人家的保護,對於比我們年幼的這些人,是不是盡一點點保 │
│ 護的責任?又不是不西斯就會死人,或是不在這個版提西斯就會死, │
│ 只是要求大家有一點點的自律,不至於非常不方便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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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兩名版工的立場,還是認為禁西斯的條款,有其存在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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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曾有人提出疑問,為什麼不用負面列表方式,列出哪些話不能說?█│ 一
│ │ 頁
│ 一,因為這樣不符合版規執行的效益。 │ ◤
│ 負面列表會不斷有更新的需要。 │
│ 鄉民永遠都有新辭彙,是不是每出現一個新東西,負面列表就要更新 │
│ 一次?到最後負面列表絕對會比版規的內文多上很多倍。 █│
│ │
│ 二,有的時候同樣的辭彙用在不同的場合會有不同的意思。 │
│ 這是語言文字必定會有的情況,是無法預防的。 │
│ 而且有時候這種情況是必要的,因為容許不同解讀,也是文字的正向 │
│ 作用之一。 │
│ │
│ 比如同樣是miss這個字,有時是「錯失」的意思,有時是「想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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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曾有人提出疑問,為什麼不用負面列表方式,列出哪些話不能說?█│ 上
│ │ 一
│ 一,因為這樣不符合版規執行的效益。 │ 頁
│ 負面列表會不斷有更新的需要。 │ ◤
│ 鄉民永遠都有新辭彙,是不是每出現一個新東西,負面列表就要更新 │
│ 一次?到最後負面列表絕對會比版規的內文多上很多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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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的時候同樣的辭彙用在不同的場合會有不同的意思。 │
│ 這是語言文字必定會有的情況,是無法預防的。 │
│ 而且有時候這種情況是必要的,因為容許不同解讀,也是文字的正向 │
│ 作用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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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同樣是miss這個字,有時是「錯失」的意思,有時是「想念」的█│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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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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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 │ 頁
│ 意思,在Miss這種用法裡,又可以當作「小姐」的意思。 │ ◤
│ │
│ I missed you, so I'm missing you, Miss. │
│ (我錯過了,所以我正在想念妳,小姐。) │
│ █│
│ 性器官原本也只是中性名詞,為什麼到後來會變成不能說的字眼? │
│ 不就是因為我們約定俗成對性器官賦予了淫穢的延伸意義嗎? │
│ 若是提到性器官的是一份醫學文件,我想應該不會有人認定那是西斯 │
│ 文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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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在Miss這種用法裡,又可以當作「小姐」的意思。 │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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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missed you, so I'm missing you, Miss. │
│ (我錯過了,所以我正在想念妳,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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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器官原本也只是中性名詞,為什麼到後來會變成不能說的字眼? │
│ 不就是因為我們約定俗成對性器官賦予了淫穢的延伸意義嗎? │
│ 若是提到性器官的是一份醫學文件,我想應該不會有人認定那是西斯 │
│ 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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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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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 要是用負面列表的方式列出不能說的話,大家只會發現不能說的東西 │ 頁
│ 愈來愈多。而有的字眼並不是只有負面的解讀意義,硬性規定不能說 │ ◤
│ ,反而更像文字獄。因此是否西斯,不應該是執著在單一字眼表面上 │
│ 的意思,而是要看不同情況做不同的判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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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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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用負面列表的方式列出不能說的話,大家只會發現不能說的東西 │ 一
│ 愈來愈多。而有的字眼並不是只有負面的解讀意義,硬性規定不能說 │ 頁
│ ,反而更像文字獄。因此是否西斯,不應該是執著在單一字眼表面上 │ ◤
│ 的意思,而是要看不同情況做不同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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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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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怎樣避免「自由心證」的問題,不會變成版主以個人道德標準強加█│ 一
│ 在他人身上嗎? │ 頁
│ │ ◤
│ │
│ 自由心證絕對無法避免,因為完全不含主觀的「判斷」、「解讀」,是不 │
│ 存在的。也因此法律也容許法官及檢察官在審理案件時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
│ 心證。 │
│ 成文法尚且如此,何況我們這不過是一種自主的規範罷了。 │
│ █│
│ 版主唯一能保證的是,不會將自由心證的權力無限上綱,進而損害版友正 │
│ 當的發言權利。要是版主違反所保證的事,版友有權利向群組提出檢舉。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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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怎樣避免「自由心證」的問題,不會變成版主以個人道德標準強加█│ 上
│ 在他人身上嗎?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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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心證絕對無法避免,因為完全不含主觀的「判斷」、「解讀」,是不 │
│ 存在的。也因此法律也容許法官及檢察官在審理案件時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
│ 心證。 │
│ 成文法尚且如此,何況我們這不過是一種自主的規範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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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唯一能保證的是,不會將自由心證的權力無限上綱,進而損害版友正 │
│ 當的發言權利。要是版主違反所保證的事,版友有權利向群組提出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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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 至於版工是否會將個人道德標準強加他人身上, │ 頁
│ 事實上制定「規則」並要求人遵守規則的時候,就已經脫離不了「強加」 │ ◤
│ 的意味了。版工只能承諾日後在執行的時候態度會更加審慎, │
│ 一切依規章行事,盡量不將過於嚴格的標準強逼大家適用。 │
│ │
│ 不過,本草案既經通過,就具有「公約」的效力。 │
│ 若是大多數人都同意、都接受,而你不同意,你不接受, │
│ 所以你說我們將道德標準強加在你身上, │
│ 很抱歉,或許這個族群不是你想要歸屬的。 █│
│ 若有意另外成立一個SET-Sex 版,版工可以考慮以個人身分去幫忙連署。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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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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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版工是否會將個人道德標準強加他人身上, │ 一
│ 事實上制定「規則」並要求人遵守規則的時候,就已經脫離不了「強加」 │ 頁
│ 的意味了。版工只能承諾日後在執行的時候態度會更加審慎, │ ◤
│ 一切依規章行事,盡量不將過於嚴格的標準強逼大家適用。 │
│ │
│ 不過,本草案既經通過,就具有「公約」的效力。 │
│ 若是大多數人都同意、都接受,而你不同意,你不接受, │
│ 所以你說我們將道德標準強加在你身上, │
│ 很抱歉,或許這個族群不是你想要歸屬的。 █│
│ 若有意另外成立一個SET-Sex 版,版工可以考慮以個人身分去幫忙連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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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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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 第四,要怎麼區分「單純描述畫面、劇情」跟西斯的分別? │ 頁
│ │ ◤
│ 版工認為,這點真的是各人有各人的定義,定義不完的定義了。 │
│ 也是這一點被拿來「討論」得最為激烈。 │
│ │
│ 關於這點,版工的想法是,版工在執行處分時,都會先請被處分人提出解 │
│ 釋。要是被處分人提出的說法,能夠說服版工,能夠說服版眾, │
│ 不管是兩者都被說服,還是只有版眾而已。 │
│ 即使版工覺得還是很牽強,也不可能硬要堅持處罰一個人人都能接受的說 │
│ 法。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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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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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要怎麼區分「單純描述畫面、劇情」跟西斯的分別?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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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工認為,這點真的是各人有各人的定義,定義不完的定義了。 │ ◤
│ 也是這一點被拿來「討論」得最為激烈。 │
│ │
│ 關於這點,版工的想法是,版工在執行處分時,都會先請被處分人提出解 │
│ 釋。要是被處分人提出的說法,能夠說服版工,能夠說服版眾, │
│ 不管是兩者都被說服,還是只有版眾而已。 │
│ 即使版工覺得還是很牽強,也不可能硬要堅持處罰一個人人都能接受的說 │
│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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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 │ 頁
│ 但是,只要在版工之外有三個人覺得不能接受,或覺得理由牽強, │ ◤
│ 很抱歉,這表示版工還是有必要為了保護這些人的權益, │
│ 對你進行警告,或更嚴重的處罰。 │
│ │
│ │
│ 對於西斯文的相關討論,版工擬做出以上的回覆。 │
│ 謝謝大家看到這裡。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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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範於2010年1 月31日起,經投票七日,於2010年2 月7 日通過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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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只要在版工之外有三個人覺得不能接受,或覺得理由牽強, │ 頁
│ 很抱歉,這表示版工還是有必要為了保護這些人的權益, │ ◤
│ 對你進行警告,或更嚴重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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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西斯文的相關討論,版工擬做出以上的回覆。 │
│ 謝謝大家看到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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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恩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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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版工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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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ote By:kichyou(歸蝶姬)、IamNotyet(非也)
Edit&Powered By:kevin2356 (中東)
自言自語By非:人畫得好醜……我功力還不夠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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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T 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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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mrla:好厲害! 05/15 21:10
推 kevin2356:二推!!!! 05/15 21:10
動畫作者自己來推是哪招XDDD
哦,跟大家解釋一下。
這個轉轉版的版規,內文是由版主提供,
由kevin2356 負責繪製動畫。
然後最後一頁醜得要命的結束頁是我畫的這樣。=3=
→ LOVEppears:好強 05/15 21:12
推 luaniu:好強!!!!!!111 05/15 21:16
推 yimao:厲害!!! 05/15 21:17
推 iaknes:好強!!編劇那麼強就好了 05/15 21:25
推 okesasa:d(> ○ <)b d(> ○ <)b d(> ○ <)b d(> ○ <)b d(> ○ <)b 05/15 21:30
推 roseemma: 05/15 21:31
推 silvy:厲害耶XD 05/15 21:34
推 skymay:推~好強~轉到有點暈XDDD 05/15 21:48
推 losemyself:推 好厲害~~~ 05/15 22:19
推 ru7896:推推!!好厲害噢!!! 05/15 22:28
推 Faoitohins:好酷喔!!!! 05/15 23:02
推 outleap:超厲害!!!!!!!!!!!!!!!!!!!!!!! 05/15 23:33
推 wzipx:好厲害啊!!!!!!!! 05/15 23:34
推 chemikelvin:XD 05/16 00:01
推 yiyi015:超COOL~~~!!!!! 05/16 00:30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23.192.18.50 (05/16 02:33)
推 paotom:看到動畫我的雙腿都軟了..轉到我頭暈..《優》 05/16 03:16
推 papanda:整個好高級喔!!!!!! 05/16 10:00
推 d9003000:高手 05/16 10:14
推 smilesakura:強 = =b 05/16 15:41
推 rhmg:太強了... 05/16 19:43
推 penguin23:好有創意! 05/17 00:02
推 xslay:真可愛 XD 05/17 21:03
推 camillak:好酷喔!!!!太強了!!! 05/17 22:27
推 susan912:很強很有創意(鼓掌) 但可不可以有個一般版本方便查閱? 05/17 22:55
嗯....其實會有這個的產生,
是想把佔了置底總共三篇的版規及「人身攻擊定案」、「西斯文規範」整合成一篇。
但是其中「人身攻擊定案」跟「西斯文規範」的內容太龐大,
若是照普通的樣子照貼的話,可能反而要找更久。
所以才把它弄成這樣的。@@a"
※ 編輯: IamNotyet 來自: 123.192.18.50 (05/17 23:07)
推 susan912:我說得一般版本是單指條文而已啦 想要看細則再來這篇看 05/17 23:19
→ susan912:但如果版主覺得不需要的話 請忽略我XDD 我不想增加你麻煩 05/17 23:20
推 julie79:終於有方便版了 看得好累喔 11/18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