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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李家一家人的紛爭實在沒興趣.但實在忍很久 但是這世上有一種東西叫"取消贈與",都沒有看新聞嗎?? 分手後要回贈與的啦.離婚後要回房子登記的. 李萬世都還沒死! 搶什麼文件,有個屁用? 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91207752 民法第 416 條規定如下: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 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 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 贈與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43.59
Jiapie:^^;; 01/25 13:23
nauty:不要跟編劇認真,這樣他們會迷有梗(擦汗) 01/25 13:27
lion410202:原PO有修債各XD 01/25 13:54
lavender28:推樓上XD 01/25 13:59
JackySung:三立國的法律跟人不一樣 01/25 14:24
suwithlove:但書都沒備份也很奇怪XDDD 01/25 15:35
ubjou:送出去的東西.是能的回來.如果你能證明東西是你的. 01/25 15:48
ubjou:阿公又沒死.之前要搶什麼文件?水波大也是..我都看不懂? 01/25 15:49
zoxup6:對 我這段也看得很痛苦= =我不懂他們再搶什麼意思orz 01/25 19:57
SunnyKing:說到這個就氣,怎麼會沒備份,瘋戲亂亂演 我又一直看>< 01/26 00:07
pssm:編劇只是為了賜阿公一個便當! 01/26 22:33
applepear:你認真了XDXD 01/27 16:47
sneak: 送出去的東西.是能的回 https://muxiv.com 11/30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