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zuku2:某迷:腦補過頭囉XDDD 06/23 14:19
→ sizuku2:為什麼三個受詞都不同 頗有趣 06/23 14:19
→ jkjkoo:這篇文章讀起來真的頗微妙的 06/23 14:20
→ opkiopki:所以我才這樣推斷!!!您 敬稱~~哈哈 06/23 14:20
→ robeant:還好啦!這篇發言比起李燕的不太具爭議性,不然他要怎麼寫 06/23 14:37
→ robeant:XD 06/23 14:37
→ mkopin:陳這樣的寫文比較聰明XD 06/23 14:38
→ mkopin: 法 06/23 14:38
推 SCAWAIII:冠霖的我看起來問題是不大~小燕寫的比較有問題 06/23 14:57
→ freyababy:L燕的FB是她本人經營的嗎?還是經紀人或助理幫忙寫的?? 06/23 15:25
→ freyababy:剛好那位幫她寫的人又是某迷...所以才會... 06/23 15:26
推 mkopin:樓上是好人 還幫忙想理由XD 06/23 15:33
推 book8685:陳這樣的寫法比較聰明+1 06/23 15:47
→ JOBAjohnson:不管是不是幫她寫的,既然這是跟她有關聯的FB,在網 06/23 16:14
→ JOBAjohnson:路上的PO文就多少會影響到本人的形象,當然,一個公 06/23 16:14
→ JOBAjohnson:眾人物一定會有正面評價還有負面批評,這是避免不了的 06/23 16:14
→ JOBAjohnson:不管是演員還是歌手都是這樣,在FB或部落格上PO文如果 06/23 16:15
→ JOBAjohnson:不符合觀眾期待,就算不是本人PO的,一樣會讓你本人的 06/23 16:15
→ JOBAjohnson:形象扣分,這是我的想法 06/23 16:15
→ Faoitohins:樓上中肯 06/23 20:35
推 ewane711:李燕的FB是自己經營的。倒是不用幫她想這些脫罪的理由, 06/23 21:15
→ ewane711:身為公眾人物,言行會被放大檢視是一定的。只要不是過份 06/23 21:15
→ ewane711:解讀,或流於謾罵,觀眾會由這些地方影響對他們的觀感都 06/23 21:15
→ ewane711:是滿正常的事。 06/23 21:16
推 freyababy:我沒有要幫她脫罪= ="我只是想說上次冠霖哥FB是霖嫂寫的 06/24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