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ppyqooya:這段最不合理的地方是~醫療機構必需由醫師申請才能開業 08/06 23:29
→ POILKM:那ceo沒醫生執照,為什麼能當院長? 08/06 23:31
→ uromam:院長方小雯 負責人蕭漢昇 08/06 23:33
→ jujuice:我剛去查條文 申請須有醫師證明 但沒說申請人要有醫師證明 08/06 23:45
→ jujuice:雖然一直有在看 但不懂小雯怎麼去更改負責人的 她不是一直 08/06 23:46
→ jujuice:都在別人的醫院上班 08/06 23:46
→ POILKM:她買下來了,用陳世寶給她的財產 08/07 00:00
→ uromam:最奇怪的地方就是,醫院過給蕭漢昇,竟然不用他的同意 08/07 00:32
→ uromam:偽造文書? 08/07 00:33
推 spoppy:我在看那一段的疑惑就是,CEO為什麼不把醫院賣掉賺一筆? 08/07 01:05
→ spoppy:那不是用「本來方家所有現金」買的?應該可以懲罰小雯吧? 08/07 01:06
→ uromam:有醫療糾紛賣不掉了 08/07 01:36
→ chenyoyo:CEO知道醫院是他的名字時就被抓去關啦,也沒時間賣醫院吧 08/07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