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MaInNine :我敢鐵口直斷拉03/03 19:55
→ MaInNine :既然你誠心地發問 我也不保留的公開03/03 19:55
→ MaInNine :明天台股開平小拉回 清洗浮額完畢隨即拉高收最高03/03 19:56
→ MaInNine :Simply put(簡言之), 明天開低走高收最高03/03 19:58
推 lukiya9477 :硬奶看多 那台股完了03/03 20:11
2013/03/04 加權指數:7867.34 (-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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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MaInNine :我要壓分數 韓國打爆中華台北五分以上03/04 23:17
→ MaInNine :不知道能不能五十倍以上03/04 23:17
→ whiteD :硬乃趕快去押,別嘴砲03/04 23:17
推 OR :MaInNine :我要壓分數 韓國打爆中華台北五分以上03/04 23:19
推 MaInNine :Ok 等賭盤開03/04 23:19
→ MaInNine :大韓民國萬歲!!03/04 23:20
推 lukiya9477 :大家拜託不要嗆硬奶 我們要堅定他壓韓國的信心才對03/04 23:24
→ lukiya9477 :要不然他換邊改壓中華隊就輸定了03/04 23:26
噓 MaInNine :誰要押中華隊啊03/04 23:27
→ lukiya9477 :硬奶我在這邊替國人感謝您!03/04 23:27
→ MaInNine :恩恩03/04 23:27
→ MaInNine :就不要真的被打爆 被我壓分數贏了 然後再說被我帶賽03/04 23:28
→ MaInNine :我是覺得沒差拉 因為我已經把錢放口袋惹 ㄏㄏㄏ03/0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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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5.174.14
※ 編輯: lukiya9477 來自: 1.175.174.14 (03/05 02:45)
→ thisbook:我覺得她最愛的是....貝拉美人 03/05 08:14
推 amy2010:還有最愛她自己 03/05 08:49
推 iGotOverYou:至少這齣的內容總算比較符合劇名了啦..... 03/05 10:41
→ iGotOverYou:真的是天下女人心 03/05 10:41
推 crystal601:世美對於得不到的人事物都太執著~~學不會放下只會讓自 03/05 10:55
→ crystal601:己失去更多~~也算是一個具有教化意義的角色~~至少不會 03/05 10:57
→ crystal601:向其他壞角~~做壞100集爽99集~~只有1集有報應XD 03/05 10:58
→ yeyagami:她沒有一直身不由己 很多事是她自己選擇的 自作自受 03/05 13:09
→ chenyoyo:不覺得她最愛的人是英騏,她最愛的是她自己 03/05 15:57
推 fdav:一開始的世美我也覺得大有可為,只是後來不知道在不甘心什麼 03/05 19:06
→ fdav:然後就走鐘了.....囧a 03/05 19:06
→ Lizst:世美最愛自己吧~ 03/05 20:42
推 Chopstick2:陳金城表示:年輕人就是年輕人,太衝動了...不是黑底的 03/05 20:46
→ Chopstick2:學人家幹那種扯到人命跟幾十億的壞事,哪那麼簡單?應該 03/05 20:47
→ Chopstick2:學學孫雪兒,先從那種跟長輩要十元和欺負小學生的做起 03/05 20:48
推 hurjae:最愛應是貝拉美人~~ 03/05 21:07
→ secondhand:我覺得這是鋪陳很失敗的腳色 03/06 01:46
→ secondhand:可以理解他被設定成一個因為被別人搞亂生活而想法丕變 03/06 01:47
→ secondhand:但是很多轉折其實說不太過去 03/06 01:48
→ secondhand:例如當初她就算怪英麒在她被關時提出離婚 03/06 01:48
→ secondhand:也可以選擇不離婚,離了也可以決定不和偉銘結婚 03/06 01:49
→ secondhand:結果是莫名其妙的就嫁進陳家 03/06 01:49
推 secondhand:這種僵硬的轉折,如同天馨一定要誤認自己亂倫的鬧劇 03/06 02:03
→ secondhand:一整個很難吞下去 03/06 02:04
推 chenyoyo:就像她自己說的阿,離婚不是對方說離就可以離阿 03/06 16:07
推 g8889:推你最後一句...所以不要一天到晚只會怨天尤人 03/06 16:34
→ g8889:不過世美最大的致命錯誤就是把精神全部放在對付天馨了... 03/06 16:35
→ g8889:在我看來完全沒有那個必要... 03/06 16:35
推 Lizst:對啊~我覺得世美應該對付的是阿嬤,但觀眾應該不能接受吧XD 03/06 17:21
→ Lizst:阿嬤才是陳家的首腦,她不默許,隆玲也做不了什麼 03/06 17:22
→ Lizst:沒看陳家什麼事都要阿嬤同意嗎?這點連世美都看不清 03/06 17:24
→ A890511:阿嬤不同意世美和偉銘結婚 他們還是結了 所以阿媽沒用處啊 03/06 17:30
→ Lizst:是啊~但結婚以外的事,阿嬤說了算不是嗎?她可是董事長耶 03/06 22:43
→ thisbook:我記得要告人是明隆他們私下告的...天馨跟阿嬤講 03/06 22:45
→ thisbook:明隆他們的計謀時 阿嬤才知道這件事 所以很 震怒 XDDD 03/06 22:46
推 g8889:前面騏美去問為什麼合解還要告時阿罵就已經知道了啦 03/06 23:14
→ g8889:其實當時她態度整個就沒有很想管XD畢竟不是自己家人無所謂 03/06 23:14
→ thisbook:對啊 我的意思是知道計謀 那時要告 還不知道計謀啊 03/06 23:15
→ g8889:抱歉 我始終沒見她震怒過 03/06 23:15
→ thisbook:明隆說 是為了公司的商譽什麼的 是後來天馨聽到明隆講 03/06 23:16
→ thisbook:是為了要搶世美 天馨告訴阿嬤 阿嬤才知道他們故意的 03/06 23:17
推 g8889:不知道也不能隨便明隆怎麼說怎麼是 至少已經答應合解還毀約 03/06 23:17
→ g8889:但她態度就很隨便 03/06 23:17
→ thisbook:因為告下去也不能取消了 要五等親才能取消告訴 03/06 23:18
→ g8889:不管她知道不知道真相 對於一個大集團總裁來說 自己承諾過 03/06 23:18
→ thisbook:很扯 連提出告訴的人也不能取消 真的有這種事嗎 XDDD 03/06 23:19
→ g8889:也接受賠償還能對之後的毀約整個不太想管就很糟糕了 03/06 23:19
→ Lizst:公司的事不是董事長說了算嗎?那阿嬤放手不管不就默許了? 03/06 23:19
→ thisbook:劇中不是不管 而是阿嬤叫明隆取消 明隆說 不行告下去了 03/06 23:20
→ thisbook:不能取消了 03/06 23:21
→ Lizst:沒錯~真不知道這董事長怎麼當的?公司沒倒也真神奇,信用這麼 03/06 23:21
→ thisbook:然後他知道明隆他們是故意的之後 就開始擋偉銘和世美 03/06 23:22
→ Lizst:差,還可以變成大集團?XDDD 03/06 23:22
→ thisbook:結婚 但偉銘和世美死要結 所以阿嬤說 不想理你了 你也 03/06 23:22
→ thisbook:不用當公司的執行長了 03/06 23:22
推 g8889:如果幾十年下來阿罵都像這事一樣明隆說怎樣就怎樣 她應該 03/06 23:23
→ g8889:早就不是總裁了吧 03/06 23:24
推 thisbook:不知道耶 XD 就被明隆先告先贏了 03/06 23:25
→ thisbook:我記得那時 他不知道什麼原因氣到小中風 03/06 23:26
→ Lizst:所以我很好奇,到底是告什麼東東,只有5等親可撤銷告訴? 03/06 23:27
→ thisbook:好像也跟偉銘和世美有關的樣子 有點忘了 XD 03/06 23:27
→ thisbook:我看一下影片喔 XD 03/06 23:27
→ Lizst:如果只是商業官司,只要董事長說了就算 03/06 23:27
推 thisbook:他說 是公訴罪 03/06 23:31
→ thisbook:如果這條法律用在親人身上就沒用了 03/06 23:31
→ thisbook:變成告訴乃論後 陳家就有權利可以撤銷告訴 03/06 23:33
→ Lizst:公訴罪是刑事責任,不能和解的,和解是民事賠償的問題,除非 03/06 23:34
→ Lizst:這條公訴罪的被害人是親人,可以選擇告訴與否,當然也可以撤 03/06 23:34
→ thisbook:我看到了 XDDD "詐欺 背信 偽造文書" 03/06 23:35
推 g8889:好專業 還可以馬上查影片XD 03/06 23:35
→ thisbook:剛好有在收影片 XDDD 03/06 23:35
→ thisbook:對 所以告下去不能和解 於是必須變成陳家人 才能取消 03/06 23:37
→ k1793106: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那的確是刑事罪。泣編這次終於有 03/06 23:37
→ k1793106:先Google了!(欣慰)上一檔技萬一樣的罪一下子就撤告了 03/06 23:38
→ thisbook:所以那時阿嬤跟明隆說 你幹什麼收了二億還告人家 03/06 23:40
→ thisbook:快取消告訴 03/06 23:41
→ thisbook:麗玲就表示 我們告你女兒這三條是公訴罪 一旦告了 就不能 03/06 23:42
→ thisbook:撤銷 03/06 23:43
→ Lizst:那是發生什麼事才會告呢?(抱歉) 03/06 23:45
→ yeyagami:不管是不是親人 公訴罪都可以撤銷 只是在三立國不行 03/06 23:45
→ thisbook:發生世美的貝拉美人裡面加了黑心原料 在長仁的發表會中 03/06 23:47
→ Lizst:背信的話,世美必須是公司財務長或是經理這類高階經理人才有 03/06 23:47
→ yeyagami:會說公訴罪不能撤銷 是用來唬人的 不信可以去問檢察官 03/06 23:48
→ thisbook:讓試用的人 臉快要毀容(誇張 XD) 03/06 23:49
→ thisbook:有 那時的世美跟長仁是有合作的 他跟長仁有一個共同帳戶 03/06 23:49
→ Lizst:回Y大,公訴罪不能撤銷,是指告訴人不能撤銷告訴,但檢察官 03/06 23:50
→ thisbook:是要付廠商錢的 結果她開了二千萬 被她哥拿走並且騙走 03/06 23:50
→ Lizst:可以做出不起訴處分,就不會起訴了啦~ 03/06 23:51
→ thisbook:導致廠商的錢都沒付 然後劉家父子為了掩蓋這件事 03/06 23:51
→ thisbook:就跟地下廠商叫貨 所以貝拉美人的確是有問題的產品 03/06 23:52
→ Lizst:刑事訴訟法252條案件有下列情形,應為不起訴處分:五、告訴 03/06 23:52
→ thisbook:至於二千萬 是明隆叫人騙走的 03/06 23:52
→ Lizst:乃論之罪,其告訴已撤回。抱歉,正確來講應該是撤回告訴 03/06 23:53
推 thisbook: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這三條都是劉家父子弄出來的 XDDD 03/07 00:00
→ thisbook:因為那時世美忙著跟偉銘演言小劇情 所以沒時間親自拿 03/07 00:01
→ thisbook:支票去給廠商 然後劉爸很好心的要幫世美 但世美哥很白七 03/07 00:01
→ thisbook:把劉爸手上的支票騙走 接著世美哥就被明隆的手下騙走支票 03/07 00:03
→ Lizst:照你的敘述,那世美不會成立背信,因為她不是長仁集團的董事 03/07 00:04
→ Lizst:或高階經理,詐欺也不會成立,沒有使用詐術,偽造文書更不可 03/07 00:06
→ Lizst:能,除非支票上是她偽造別人的簽名,應該在檢察官那邊就不會 03/07 00:07
推 thisbook:他爸偽造廠商的簽名 所以廠商去長仁討債 這樣不算 03/07 00:08
→ thisbook:偽造文書?? 03/07 00:08
→ Lizst:起訴了~長仁集團這裏反而可能構成誣告罪咧~ 03/07 00:08
→ Lizst:那也是他爸偽造文書和詐欺取財,怎麼會告到她頭上? 03/07 00:09
→ thisbook:詐欺應該是 沒有用合格廠商的原料 而去使用便宜的黑心料 03/07 00:09
→ thisbook:不知道耶 就李明隆要幫陳偉銘 所以當然告她啦 XD 03/07 00:10
→ thisbook:而且那時是合作關係 所以才告世美吧 我也不知 03/07 00:11
→ Lizst:那得看有沒有妨害人體健康之類的毒物或是妨害衛生,應該也 03/07 00:12
→ Lizst:沒有,可能其他特別法會有,但我看刑法沒有就是了 03/07 00:13
→ thisbook:就發表會現在的試用人說 你們這個什麼產品 害我們毀容 03/07 00:13
→ Lizst:那也是消費者去告她和長仁啊~ 03/07 00:14
→ Lizst:沒用合格原料而用黑心原料,還要再宣稱使用合格原料讓消費者 03/07 00:16
→ Lizst:上當才算是 03/07 00:17
→ thisbook:沒錯啊 因為化粧品不是都會有衛署字號 那不就是等同宣稱 03/07 00:18
→ thisbook:合格原料 結果居然不是合格的原料 是黑心的 03/07 00:19
→ thisbook:我覺得有等同宣稱啦 也不知道算不算 XDDD 03/07 00:20
→ Lizst:是沒錯,但刑法就是這樣規定啊~還有衛生署會查啊~如果一個國 03/07 00:20
→ Lizst:如果貝拉美人使用黑心原料,而長仁受騙並且也因此受財產損失 03/07 00:23
→ Lizst:重點還是長仁的受騙是不是與宣稱使用合格原料有因果關係 03/07 00:26
→ Lizst:但是看來是沒有陷於錯誤就是了 03/07 00:27
→ Lizst:連續劇這樣亂演,我都很擔心一般不懂法律的人會被壞心人騙 03/07 00:29
→ Lizst:知道自己扯上官司糾紛,卻不知道尋求協助,二億拿去付給找厲 03/07 00:30
→ Lizst:害的律師都可以去找三星的案子了XDDD 03/07 00:31
→ yeyagami:我說得很清楚 公訴罪可以撤銷 實際情況不等於明文法條 03/07 02:57
→ yeyagami:如果沒遇過實際情況 也沒問過檢察官 就認為不能撤銷 03/07 03:04
→ yeyagami:那就這樣認為吧 再說三立法律不等於台灣法律 沒必要認真 03/07 03:07
→ Lizst:檢察官也是要照法律走的吧?不然要刑事訴訟法做啥?請問是哪位 03/07 18:07
→ Lizst:檢察官的意見認為公訴罪可以撤"銷"(回)呢?如果是民事訴訟撤 03/07 18:08
→ Lizst:回是可以的,但我找遍教科書和法條就是沒有說公訴罪可以撤回 03/07 18:09
→ Lizst:除非是相對告訴乃論的公訴罪。 03/07 18:10
→ Lizst:公訴罪之所以為公訴罪,就是要求檢察官發覺犯罪應即偵查,不 03/07 18:12
→ Lizst:論被告人是否願意追訴,如果你所指的是告論的公訴罪可撤回, 03/07 18:13
→ Lizst:我同意,但非告訴乃訴的公訴罪經檢察官偵查後,要嘛起訴、 03/07 18:14
→ Lizst:不起訴或緩起訴,一旦起訴後,法官就應該要受理了。 03/07 18:15
→ Lizst:抱歉,漏字,應該是告訴人是沒有權利撤回非告乃論公訴罪,所 03/07 18:20
→ Lizst:以就算告訴人想撤回,檢察官不受告訴人拘束。但我前面談的一 03/07 18:21
→ Lizst:直都是指告訴人不能自己想撤就撤公訴罪,如果Y大指的是檢察 03/07 18:22
→ Lizst:官撤回公訴,那是另一件事,但也必須限於刑訴法規定的情形。 03/07 18:23
→ yeyagami:所以你是翻教科書來堅持你的意見是嗎? 我沒必要扯檢察官 03/07 18:33
→ yeyagami:的姓名 你沒有相關經驗 又不肯去問檢察官 那我也沒辦法 03/07 18:34
→ yeyagami:我也沒興趣針對法律的事長篇大論 戲裡其他案例我懶得研究 03/07 18:35
→ yeyagami:公訴罪我肯定可以撤銷 我不知道你那套論點是從哪裡來的 03/07 18:37
→ yeyagami:能不能撤銷 跟要不要起訴 是兩回事 反正我就是把我確定的 03/07 18:37
→ yeyagami:資訊寫出來 網路有很多資訊會誤導人 就讓網友自己去判斷 03/0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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