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4420 (ριη ×κεφ)
看板SHINee
標題[公告] 版規修訂
時間Thu Sep 5 23:31:12 2013
為保障看版使用者的權利及維護版面整潔,
版主群在經過討論後新增及修改以下版規,
並為了閱讀方便,更新了原本版規的分類排序方式。
請版友們詳閱版規,以免誤踩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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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鬧版部分 │
│ │
│原先 │
│ │
│▲違反以上任一情形,一律水桶及劣退。 │
│第一次水桶兩個月,之後依序為四個月、八個月,依此類推。 │
│ │
│改為 │
│ │
│▲違反以上任一情形,初犯水桶兩個月及原文劣退,續犯永久水桶及原文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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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鬧版部分 │
│ │
│原先 │
│ │
│3、禁止攻擊藝人、版友,或是使用有引戰、挑釁之嫌的文字。
│
│ │
│改為 │
│ │
│3、禁止攻擊藝人、版友,或是使用有引戰、挑釁之嫌的文字和圖片(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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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鬧版部分 │
│ │
│原先 │
│ │
│*已被水桶的使用者禁止使用分身在板上發文,若經檢舉,
│
│ 板主有權向帳號部申請查詢,請板友自重,切勿忽視水桶罰責。
│
│ 查獲者分身與本尊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 │
│改為 │
│ │
│*已被水桶的使用者禁止使用分身在版上推發文,分身視同本尊,
│
│ 經查證屬實,分身本尊一律永久水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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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
│ │
│(十六) 發文者禁止刪除推文及擅自修改推文,以下三點除外 │
│ 1.推文者請求協助刪除
│
│ 2.違反版規之推文,經版主判決後,由版主通知原發文者刪除違規推文
│
│ 3.違反站規/善良風俗推文(可逕行刪除)
│
│ │
│▲違者水桶一週,續犯水桶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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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耐心閱讀與配合
devilju/winnowri/m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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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yukla:版主 辛苦了~~~ 09/05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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