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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分類是分階層(4~5階) 每個專利明書都會有國際分類 日本的專利說明書 會在加上功 能 從產業上去了解一個產品 要了解珠鍊制度的話也要先了解分類 日本自己改良的分類 基本上也是按國際分類去分的 美國也是自己的一套分類方式 很少 有單獨規一類的 很多都是跨類別的 說明書上面會具體指出 為了改良某缺點而特定之設計EX 99100??小型散熱結構 專利說明書分三部分1.前言2.本文3.轉接 充分揭露 可實施性 實施例 開放式comprice與封閉式consist? 放在Preamble大概是談現有技術 前面的element 與本文的element有結構上的關係 也變 成claim的要件 技術手段 summary of invention Bestmode(可能會廢除?) 實施例? 加州大學請求了哺乳類與脊索動物的範圍 比如說寫出代表性的動物(embodiments)幾種就 可以了 若共有15種可以不用全部寫出來 專利法沒有規定要把全部working example寫出 來 只要足以支持你的claim就可以了 足以辨識發明人擁有此專利即可 把製造與發明方法 標明讓熟知該項技術之人可以看懂就可以 26-3:有明確記載即可 有些發明只是一種構想甚至沒有實施例 發明專利圖示是看必要性與否 新式樣專利(商標亦同)則需要圖式(早期是模型或樣品 )why? 解構請求項 將請求項解構成元件limitation是講元件的關係 另要考慮參數與process & method 專利為何要用文字表達 雖是具體的 但是只要專利給的是無體的發明 包含專利的 實施例 如果是造型與色彩 明暗亮度由視覺所辨識只好用圖式 文字去界定的話較容易界 定是否侵害 用語的解釋: 請求項是以文字敘述解決問題的每一技術特徵 發明人有權界定其用詞的意義 如自行界定用詞的意義或採用特殊定亦必須再發明說明記載 相同一定是同一 不相同的也可能近似而同一…或是一意多詞、一詞多義 解釋上問題 牽 涉到專利說明書範圍還有trem &等同 均等的問題、永遠有解釋的問題 基本原則就是完全由發明人來定義 =>自己定義pc是什麼 文字永遠是有物才產生 文字落 後再科技 要是認為現有文字無法確切表達 可以自行創造表達 p.s:一個字被收錄在字典的時候已經是普遍被社會接受 解釋請求項的證據:內部證據與外部證據 內部證據包括專例說明書與全部申請案件 外部 證據如字典辭典或專家證人file wrapper estoppels 、 prosecution 工程備忘錄 美國之前有一政策 只有在美國當地的發明*102 公開使用 保護PUBLIC DOMAIN(美國日本限在國內 鼓勵美國人引進他國技術 他國已公開 使用卻未在美國使用之技術) 進步性 Next 179991 專例說明書比較檔案 分析比較再報告!!! 1筆記2找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找出引爭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天下午一點再研究室集合 討論判例與說明書 大家分工校對 invention symbo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