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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版最近有個話題 就是要把釋字655的見解和結論 用到專利師免試的那些人 姑且不論實體上是否可以相同處理 (智慧局認為不行 我懶得看 有興趣的人請自行服用) 有幾個人說要提起行政訴訟 然後聲請大法官解釋 不知道這些人要如何提起行政訴訟? 撤銷訴訟? 這些人並非適格的當事人 (而且還要先訴願) 確認訴訟? 不知道訴之利益在哪裡 課予義務之訴? 先申請智慧局也發個專利師證照給他們嗎? 最後,就算奇蹟出現,他們真的想辦法把那些免試換照的專利師搞掉了 有啥好處呢? 那些換照的大多是各事務所老闆級的人物 就算他們沒專利師資格 我們這些小角色會因此得到啥好處嗎? 所以目的只是...伸張正義? orz 總之,很無言阿... 與其想這些有的沒的 不如拿這些時間多念點書 至少不要連行政訴訟的基本觀念都不懂 專利師要考行政法耶 (拜託這篇可別轉到專利版去阿 XD) PS. 印象中...釋字655的聲請人是考試院 所以我認為向考試院陳情、施壓、...etc.才是比較可行的途徑 ※ 編輯: optik 來自: 118.165.179.7 (03/13 01:22)
thubo :在說我嗎...XD 03/13 11:45
optik :糟糕 得罪人了 XD 剛剛看了之前的po文 有個也在喊要 03/13 12:33
optik :連署提釋憲的 是我朋友... Orz (釋憲怎麼連署阿 XD) 03/13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