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kem:那到底要怎麼做 這篇只是全部都否定的文章阿 03/11 12:37
→ MI6:終身監禁 03/11 12:38
→ Strelizia:念法律的都知道 都會有理論跟實務兩種說法 如果廢除死刑 03/11 12:38
→ Strelizia:恐怕以後私刑會越來越嚴重 03/11 12:38
→ tonyd:MI6 又要來跳針了歐?不是去吃飯了嗎? 03/11 12:39
→ jokem:終身監禁 一樣花人民的錢 公投吧 03/11 12:39
推 kie0522:秉持這種觀念者 才是不明白刑罰的意義何在 03/11 12:40
→ tomandnico:今天你不弄死他們 改天就是他們弄死你 by 和尚 03/11 12:41
推 PR82:照你的說法監獄都是花人民的錢 乾脆取消伙食好了 03/11 12:41
→ kie0522:刑罰的意義在於 對於社會秩序的維護 嚇阻犯罪的動機 03/11 12:42
→ dakkk:同意 03/11 12:43
→ kie0522:我也贊同刑罰需受人道主義約束 不能無限上綱 03/11 12:44
推 cqafox:殺一個人判終身監禁 殺一百個一樣終身監禁 刑罰意義又何在 03/11 12:44
推 baboosh:死刑是佛教國家的象徵 廢死是基督教的象徵 03/11 12:44
→ kie0522:但是 不能因為死刑超越了人道主義的容忍 就指死刑不妥 03/11 12:45
→ baboosh:要廢死 台灣人先信上帝再說 03/11 12:45
→ tonyd:等人權大國老美真的廢死刑 我們再跟 不行嗎? 03/11 12:45
→ baboosh:伊斯蘭教誰在跟你廢死 03/11 12:45
→ kie0522:那就沒有人道主義可無限上綱之虞? 03/11 12:45
→ birdy590:照這種論述方式 最後應該會得到法院可以廢除這種結論 03/11 12:45
→ abscented:我頭一個就想噓你...請問台灣的配套措施出來了嗎 03/11 12:46
→ baboosh:這是宗教觀 因果 報應 體現出來就是死刑 03/11 12:46
→ baboosh:這就是台灣人的正義觀 03/11 12:46
→ birdy590:明明是互相衝突的不同面向, 可以混在一起變成一套說法?! 03/11 12:46
→ abscented:貿然廢掉死刑之後的死刑犯要怎樣~無罪釋放嗎 03/11 12:47
推 asamia:124反死刑、3反隔離,那就是不用罰囉,還是以後都罰錢了事 03/11 12:47
→ abscented:連個終身監禁都在那邊要假釋了~最好國人會支持 03/11 12:47
推 kie0522:而且講過了 人道主義是很抽象的東西 你的人道不等於他人的 03/11 12:47
→ PR82:王好像是佛教徒? 03/11 12:48
→ kie0522:一直勸廢死的從實質層面來 才會有立論基礎 講不聽耶 03/11 12:48
→ kie0522:例如舉證廢死國家犯罪率怎樣怎樣 從科學角度 法律統計來 03/11 12:49
→ dakkk:討論廢死是原則問題 配套又是另一個議題 不需要混為一談 03/11 12:49
→ kie0522:不要老是人權人道 專講不切實際的東西 03/11 12:50
推 asamia:佛教徒也有吃素禁殺,天天打嘴炮,外邊老婆一大堆的呀... 03/11 12:50
→ asamia:宗教不是重點... 03/11 12:50
→ dakkk:不用說人權 說的也是死刑的替代方案 03/11 12:51
→ tonyd:什麼原則? 03/11 12:51
→ dakkk:原則就是刑罰不碰觸人命 03/11 12:53
→ tonyd:為何要用這原則當原則? 03/11 12:54
→ birdy590:這是誰的原則? 法律不是反應外國社會的標準 03/11 12:54
→ dakkk:沒有誰的原則 法律要負起教化責任必須告訴人民人命是珍貴的 03/11 12:56
推 kie0522:現下誰不知人命是珍貴的? 只是自己的比較珍貴吧 03/11 12:57
→ kie0522:且死刑的存在 並未教化人民生命不可貴 03/11 12:58
→ tonyd:為何死刑存在就不是在教化人民生命是珍貴的? 03/11 12:59
推 asamia:那不覺得人命珍貴的人,要教育部、法務部負起責任嗎? 03/11 12:59
→ PR82:都可以用國家機器殺人 顯然生命不是最高價值 03/11 12:59
→ dakkk:用死來教人生命可貴? 03/11 12:59
→ asamia:這些人不就是認為他人的命不珍貴,自己的命很珍貴? 03/11 12:59
→ dakkk:對這些人是這樣 但我們不能這樣 03/11 13:00
→ PR82:他們沒觀念 你們要跟這些人一樣嗎? 03/11 13:00
→ tonyd:死刑為何不能教化? 03/11 13:01
推 dakkk:會讓人誤以為 用死可以償命 03/11 13:02
推 PR82:教化什麼? 殺人很爽? 03/11 13:02
→ tonyd:為何你會這樣想?而且償命、因果論為何就不是教化人心? 03/11 13:03
→ PR82:償命是落後觀念 03/11 13:04
→ tonyd:落不落後誰決定?你? 03/11 13:04
→ dakkk:一定會有人這樣想 而且死刑不是不可取代的 取代又何妨 03/11 13:04
→ tonyd:那我也說說 廢死後一定會有人覺得殺多少人也無妨 一定會有人 03/11 13:05
→ tonyd:想 所以萬不可廢死 你要片面講我也可以片面講 有意義? 03/11 13:05
→ PR82:以牙還牙是落後觀念不用我說了吧 03/11 13:05
推 abscented:必須先說一點~國家本身沒有決定權剝奪人民生命~ 03/11 13:05
→ tonyd:要論就客觀論述 不要逃避 03/11 13:05
→ PR82:償命不是一樣的概念嗎 03/11 13:05
→ dakkk:換方式說 犯了死刑的人 都已經要死了 那他殺幾個也無所謂 03/11 13:06
→ abscented:但是是"法律"授權給國家去執行這項處罰~並不是國家直接 03/11 13:06
→ dakkk:那些受到死刑而被害的人 tonyd 你又要怎辦 03/11 13:06
→ solsol:哪天大地震 死刑犯跑出去 誰負責 03/11 13:06
→ tonyd:誰跟你說國家沒有權利剝奪生命?老美、日本在做什麼? 03/11 13:06
→ abscented:殺人好嗎~別搞錯了~很多都東西都是要有法源的沒有法源是 03/11 13:07
→ dakkk:國家沒有權 但硬來的事可多的 03/11 13:07
→ tonyd:換句話說 那些犯死刑的人反正多殺幾個也無所謂 那些受到這些 03/11 13:07
→ abscented:違憲違法的... 03/11 13:07
→ PR82:美國是暴力國家 台灣有資格更好 03/11 13:07
→ tonyd:殺人犯繼續殺人的被害者 dakkk 你又要怎麼辦? 03/11 13:07
→ tonyd:那裡違憲?請明言! 03/11 13:08
→ jrhouse:犯死刑=考上公務人員,反正國家要養他一輩子! 03/11 13:08
→ tonyd:另外 老美、日本、泡菜憲法解釋過 死刑是合憲的! 03/11 13:08
→ dakkk:所以才要把殺人犯關起來 03/11 13:08
→ tonyd:所以才要讓他死刑啊! 03/11 13:08
推 tim1112:第四點本來就是正當的好嗎 為了國家或社會利益排除有害份 03/11 13:08
→ AceCash:跳針王 顆顆 03/11 13:09
→ tonyd:拿片面的觀點 我也能照本宣科反駁 03/11 13:09
→ tim1112:子何錯之有(終身監禁還不是排除) 拿獅子跟撕票案來相比更 03/11 13:09
→ dakkk:所以死刑跟殺人犯會不會殺人 無關 03/11 13:09
→ tim1112:荒繆 先不提物種上的差異 一個是道德法律上的惡行 另一個 03/11 13:10
→ dakkk:殺人犯不會因為有沒有死刑就一直殺人 03/11 13:10
→ tim1112:僅僅是守護自己的領地(案例中的人類才是入侵者耶) 更何況 03/11 13:10
→ tim1112:人類世界的道德或刑法能適用在野生動物之上? 03/11 13:10
→ tonyd:所以你還要拿片面觀點來幫立論辯護嗎? 03/11 13:11
→ abscented:死刑是立法解釋的東西~哪裡跟殺人犯無關= = 03/11 13:11
→ tonyd:不殺人也會死刑的呀 刑法103條 03/11 13:11
→ abscented:殺人犯是因為犯了死刑所列出的事由才會被認定為殺人犯阿 03/11 13:11
→ dakkk:什麼片面 死刑本來就無關殺人犯要不要殺人 03/11 13:12
→ tonyd:刑法基本上就只是刑罰的一種 跟紗不殺人無關 刑法33條 03/11 13:12
→ tonyd:死刑無關殺人犯要不要殺人是你片面的觀點 我比較想討論深入 03/11 13:12
→ tonyd:些 如剛有人說死刑違憲 我就想知道哪裡違憲 03/11 13:13
→ dakkk:tonyd:換句話說 那些犯死刑的人反正多殺幾個也無所謂 03/11 13:13
→ tonyd:"死刑"基本上就只是刑罰的一種 上面更正 是死刑不是刑罰 03/11 13:13
→ solsol:反正民意支持勒 反正不違憲勒 哈哈哈哈 鬼話再多沒用沒用 03/11 13:14
→ tonyd:dakkk 我那些是套你的話把主詞受詞換掉罷了 再看一次就懂了 03/11 13:14
→ dakkk:是你先說的 關我什事 03/11 13:14
→ tonyd:套你的邏輯看你接不接受罷了 你也發現很片面無法接受吧 03/11 13:14
→ dakkk:我一直認為無關 不會有人因為沒死刑就想多殺人 03/11 13:15
→ dakkk:你會嗎? 03/11 13:15
→ tim1112:沒死刑 被害者家屬有可能會殺犯人報仇 反正又不會死刑 03/11 13:15
→ tonyd:我覺得會 你要怎麼說服我? 03/11 13:16
推 abscented:大絕:人犬費死攻陷監獄 放出大量死刑犯跟重刑犯 03/11 13:16
→ tim1112:至少如果是我的話 一定會用一生的時間親手報仇 03/11 13:16
→ dakkk:有能力殺人報仇的 還需要透過國家幫他嗎 不用想太多 03/11 13:16
→ abscented:從此台灣沒有所謂的刑法~ 03/11 13:16
→ tim1112:只要有那個覺悟跟時間 殺個人報仇是大多數人都辦的到的 03/11 13:17
→ dakkk:所以套你的邏輯 犯死刑的人遲早要死 多殺幾個也無所謂 03/11 13:17
→ solsol:那些原本死刑犯變成終生監禁,地震逃出來就想多殺人了 03/11 13:17
→ tim1112:但問題是這樣會觸犯國家法律 03/11 13:17
→ dakkk:那死刑真是害死人 一樣很片面 03/11 13:17
→ solsol:你敢保障不會因為地震有的沒有,他們逃出來不殺人嗎? 03/11 13:18
→ tonyd:只聊片面的 就是你說我說 你覺得我覺得 閒聊罷了 03/11 13:19
→ tonyd:既然要廢死就拿出合理論據出來 而不是我喜歡、我想要 03/11 13:19
→ solsol:那些因為沒死刑運氣好逃出來的就會想多殺人啊 還不會有人 03/11 13:20
→ tim1112:所以我同樣也可以說 因為沒死刑 所以手段再兇殘也沒差 03/11 13:23
→ tim1112:殺一個跟殺十個都是終身監禁 那我不如再劫殺一百個好了 03/1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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