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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回顧 最常出現抄人 【2010/08/18 聯合報 A5版】 東吳大學昨天證實,中研院林姓研究助理已遭東吳撤銷碩士學位。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 玉惠說,取消碩士學位後,依法她的博士生資格也將連帶被取消,等於只算大學畢業。 中研院發言人葉義雄也表示,中研院一旦確認該助理因抄襲論文被取消碩士學位,等於失 去了助理資格,按往例也會予以解聘。 東吳副校長林錦川表示,去年校方接獲檢舉,立即組成調查委員會處理本案,除了請林姓 助理出面說明,並將兩篇論文委請校內外歷史學者進行審查,研判確有抄襲,因此依據校 規撤銷其碩士學位。 東吳主秘賈凱傑說,根據校方調查委員會的審查結果,涉及抄襲爭議部分,是兩人論文都 引述同一位國外學者的文句,但張孟珠在引用時有註明出處,而林女則直接引用張女翻譯 的譯文,卻沒註明出處,被認定是抄襲;除此以外,兩篇論文內容其實並不相同,不過依 校規規定,「無論抄多抄少,都是以撤銷學位處份。」 賈凱傑說,很多博碩士生在論文「文獻回顧」的部分,常常是沒看原文就偷懶抄襲他人文 章,其實是很危險的作法,得不償失;抄襲事件爆發後,校方也要求論文指導教授要更嚴 格把關,未來甚至考慮藉助科技,引進防論文抄襲的檢測軟體,以防止再有「文抄公」出 現。 受委託檢視有無抄襲的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劉孔中表示,經他一字字比對兩人論文,發現 不少地方明顯超出合理使用範圍,許多引用也沒註明出處,根據著作權法,確實造成侵權 。 他表示,林姓被告已被東吳先取消學位,他是事後才被委託就著作詮釋否遭侵權的部分做 鑑定。他指出,如林姓被告不服,可向原校或教育部申訴,教育系統對抄襲的認定可能與 法令不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792593.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