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dwig (香氣濃郁樣)
看板SHU_PRAD96
標題[資格] 洩題
時間Sun Oct 12 13:21:27 2008
那天上危機的時候,
大家在問意菁老師統計會不會考。
我好像隱約聽到她說:
有些太細的名詞就不用注意啦!
但大概要知道
相互主體性這種名詞的定義。
有人有聽到嗎?還是我幻聽?
我是不知道相互主體性為何不算太細的名詞,
也不知道老師後來出題有沒有反悔?
但大家多少看一下吧!
請參閱凱強學長筆記第三頁:實證主義典範的部份。
大家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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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1.61
推 writeren:噗 我以為相互主體性是詮釋耶 = = 10/12 14:35
推 lemonbutterf:是詮釋吧,典型的實證典範是客觀共同性優 10/12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