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畢業成績發表、領取學位證書日期及注意事項。
說明:
一、6月12日下午2:00起請同學上網查詢畢業考成績,不再個別通知。
二、教育部為瞭解大專學生畢業後之就業及深造流向,進行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問卷調查
,請同學務必於領畢業證書前上網填妥問卷。
1.大學部暨專科部畢業生填寫網址:
http://www.cher.ntnu.edu.tw/ques/bachelor/
2.碩士畢業生填寫網址:
http://www.cher.ntnu.edu.tw/ques/master/
三、本校暑假上班時間為【7月7日至8月29日止】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整,
星期五不上班辦公。9月1日起恢復正常上班時間。
四、想申請6月份入營服役之應屆役男,須於6月6日前至百齡堂生輔組登記,並於6月12日
上午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明。逾期未登記者,不發給證明。
五、學位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6月14日畢業典禮結束後12:00至13:30止在百齡堂一樓。
(二)6月18日(星期三)下午2:00至3:00在註冊組。
(三)6月25日(星期三)下午2:00至3:00在註冊組。
(四)7月16日(星期三)下午2:00至3:00在註冊組。
(五)7月30日(星期三)下午2:00至3:00在註冊組。
(六)8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至3:00在註冊組。
(七)8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至3:00在註冊組。
(八)8月27日(星期三)下午2:00至3:00在註冊組。
(九)9月05日(星期五)下午2:00至3:00在註冊組。
(十)開學以後每星期三在註冊組。
六、領取學位證書需攜帶學生證及印章,並先將積欠各單位之器材、書籍..等還清(手續
未清者無法領取學位證書);若委託他人代領證書者,被委託人需攜帶印章、委託書及委
託人的學生證。
七、應屆畢業生有重補修低年級課程,如畢業考成績核算後已達退學標準者不得申請辦理
休學,未達退學標準者可申請休學,但當學期所修全部成績均不予承認,復學時應在原休
學學期肄業。
八、學生領取學位證書後,如需證書影本請自行影印再連同證書正本送文書組蓋校戳。
教 務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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