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njoy (....)》之銘言:
: 我只能說你弟真笨~~通常試用期間內的工作時數可以不發薪水給你的
: 而試用期通常是3天左右要看各個公司,大公司是1個月但會給薪水
: 而你弟上三天班不達20小時很正常,因為在試用期。
: 要是我的話離職也要拿回試用期內所賺到的錢,唉~~犯錯一次下次就會學乖囉。
: ※ 引述《wego (四月天的回憶)》之銘言:
: : 呵
: : 關於這些打工的法律問題
: : 可以問林子清大師喔
: : 他知道一些勞基法~~
: : 如果需要在專業一點點的諮商
: : 可以跟我說喔:)希望能幫忙!!
這是他大爺第一次去打工,就如此的衰...
而且如果有試用期不是會事先講嗎?
他們老闆都沒說呀...WHO KNOWS??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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