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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vkll (水球系路人)》之銘言: : : 4.出國不回來了 : 這是逃兵,不是緩徵!!! : 根本不能回國, : 想回國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 : 雙重國籍也沒用,兵役是咬國籍的... : 除非放棄。
rexagi1988:所以原文說的短期出國申請應該還是可以用的嚕?06/04 14:53
是的~
DareJ:我以為12天已經沒了06/04 23:48
還有,但極少。 比喻來說,家因替代役占99.9% 補充只有0.1%
verb:其實這篇也是有錯 放棄國籍還是要當兵的06/05 08:04
verb:然後還是有辦法用別的國籍留在臺灣不當兵的06/05 08:05
verb:只是要幾個月就出國一次06/05 08:05
jimwayne123:http://goo.gl/yj0On 上面說未服兵役者不能放棄國籍?06/05 10:58
jimwayne123:補充兵不是聽說沒有了嗎?06/05 10:59
關於國籍這件事, 我解釋清楚一點好了。 由於是中華民國國民,那服役就是一定要執行的!! 那以不想服役而言,放棄國籍之後,自然就沒有服役要求。 可是!! 必須要成功地放棄國籍,才可以不用服役.. 這個我還是用實例來做說明好了,這跟年紀有關, 在每個人成長過程中, 在15歲之前是單純看國籍法,15歲之後多出"國內沒有戶籍"。 在15歲之前,父母(養父母)是外國人,或是父母放棄國籍。 達成上述條件,在15歲前就可以放棄國籍。 滿15歲之後,就要扯到戶籍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戶籍不在台灣!! 怎麼做咧? 15歲後,該年度12月31號前,離開台灣不回來。 或是利用僑居的方式,變成跳跳虎。 再等到,年滿20歲可以申請放棄國籍。 其實這一招,沒有要離開台灣的人,真的...不太適用... 我還是建議去服役好了, 如同文章開頭,出國不回來了!!! 真的有辦法這樣搞的人, 幾乎都可以搞到加拿大移民或是美國移民... 當不當兵好像已經不是重點了XDDDD 補充兵還是有啦, 不過很少,以運動選手來說, 首先是要拿下世界賽的前幾名,比如說奧運之類的, 才有機會申請。 而家因補充兵, 認定比家因替代役還嚴格, 我想沒事不會有人希望自己是家因補充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42.116
yilinwang:我想到撞球國手吳珈慶轉籍大陸好像也無法不服兵役,體委 06/05 20:25
yilinwang:會還在新聞上說要他作好再也無法回來的打算(兵役問題 06/0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