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vkll (水球系路人)
看板SMSlife
標題Re: [問題] 戶籍地分發
時間Mon Jun 6 15:44:10 2011
※ 引述《PhyMathsics ( )》之銘言:
: 大家好我有一些戶籍地分發規定的問題想求解
: 根據精華區裡Z-3-1-10 ------------
: (1)○○縣市若是戶籍地:
: 1.家庭因素申請替代役者
: 2.兄弟已有一人以上在戶籍地以外當兵(不限於替代役),可提出申請
: 就近在戶籍地分發(不限役別)
: 3.外島地區自願簽立切結書返鄉服役(不限役別)
: ----------------------
嘖嘖,還是多去爬文吧,
我來解答"兄弟在營"
想要用兄弟在營分發回戶籍地,
要達成的條件有,
1.你必須是晚去當兵的那一個。
2.你去當兵的時候,先去當兵的那個人,至少還要服役半年。
3.先去當兵的人,必須離戶籍地有一段距離。
以上跟兄弟排行無關。
舉例,
1.另一人12/31退伍,而你在6/31前入伍,就符合時間資格。
2.你戶籍在台北,另一人在高雄當兵,那就符合地區資格。
以上兩者必須都兼具才有戶籍地分發。
反例,
1.另一人12/31退伍,而你10/1才入伍,前者剩餘役期未達半年以上。
2.你戶籍在台中,另一人在彰化當兵,前者服役地區離戶籍地太近。
以上兩者,只要有其中一種情形,你就可能被分到戶籍地之外!!
另外,
關於替代役選役別跟分發單位,
替代役是,
選役別 → 專長訓練 → 分發單位
要申請"兄弟在營"是在專長訓練時提出。
注意,有些役別綁定地區。
另外兄弟在營與成績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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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59.24
推 blacklover:另外 如果先當兵的有在戶籍地當兵,好像就不能申請 06/06 16:03
→ stvkll:不是好像,條文裡面就是這樣寫... 06/06 16:35
→ stvkll:兄弟在營的條件式 兄弟的 1.役期 2.服役地點 06/06 16:37
→ stvkll:兄弟都在戶籍地當兵了 那根本沒有理由回戶籍地服役= = 06/06 16:38
推 Grashof:有錯喔,半年是看提出申請的時間點!! 06/0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