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uto750812 (永遠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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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專訓之分發標準
時間Thu Jun 7 17:16:38 2012
肆、分發作業程序:
http://sowf.moi.gov.tw/21/law/2-10.htm
剛剛去找到了社會役分發作業規定~
小弟目前是兒童局專長役
但就我目前調查 兒童局專長役是由負責人 參考"戶籍地"&"單位專長開缺" 來作分發
役男似乎無法就新訓&專訓成績來選擇志願 (從符合專長的開缺選項中 來依成績排志願)
那依照此規定 第三階段 "按專業訓練成績之名次順序實施分組選擇服勤單位"
若負責人員不接受 役男想以成績排志願的請求 逕自以戶籍地來做安排
我們是否有權利依照此規定 進行控訴呢?
我不是法律系的.....可以請法律系大大協助嗎? 感謝你~
一、 第一階段:
(一)經出具證明文件申請,屬家庭因素服社會役之役男、徵服社會役之役男,其兄或弟
一人(含以上)已服替代役或常備兵役並均未在戶籍地服役,或其家屬經地方政府核列為
貧困徵屬者,優先以戶籍地或其附近地區分發。
(二)戶籍設於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台東縣蘭嶼鄉)之社會役役男,依
其志願優先以戶籍地分發。
二、第二階段:
依社會役役男本人之志願,至離島地區之澎湖縣、金門縣或連江縣服役者,得優先
按專業訓練成績名次順序選擇。
三、第三階段:
具專長證照及民間教育專長資格之社會役役男,就服勤單位所需具專長證照及民間
教育專長資格社會役役男員額,並按專業訓練成績之名次順序實施分組選擇服勤單位。未
選中者納入一般資格役男。
四、第四階段:
具一般資格之社會役役男,依專業訓練成績之名次順序選擇服勤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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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1.48.56
→ naruto750812:但這是內政部社會司的....不知能否適用兒童局 06/07 17:26
→ naruto750812:&這是"行政規則" 06/07 17:31
推 a211077:哈 同梯推 06/07 17:36
→ naruto750812:哈囉~ 我是會去申請提早 你不覺得照戶籍不公平嗎? 06/07 17:47
推 JJLi:這個分發狀況和我們的專長入伍序不同吧 06/07 18:06
→ ssccg:分發由需用機關辦理,只有規定分發成績要有成功嶺 06/07 18:19
→ ssccg:沒有規定要用成績分發 06/07 18:19
→ naruto750812:恩 這應該是適用一般體位~ 這是社會役功告的行政規則 06/07 19:27
→ naruto750812:所以社會役(社會司)一定就是要照這樣的流程走~ 06/07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