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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替代役能申請過嗎? 家中成員 爸爸 媽媽 我 (今年畢業) 弟弟 (大三升大四在學中) 爺爺 奶奶 (中度身心障礙 且同戶籍超過2年) ------------------------------------- 我覺得應該是可以過! 但是今天打電話去區公所兵役科問 她說還要看叔叔那邊能不能扶養 也就是看人頭 不過我跟他說 新法不是改成 "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但她還是一直說要看叔叔那邊有沒有人可以扶養! 所以是我對法條上認知有錯誤嗎 還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234.71
yhbo2000:叔叔沒有和奶奶同住就可以,你直接問縣市政府比較清楚 06/22 14:00
d90493:叔叔沒有跟奶奶同住! 06/22 14:01
yhbo2000:那就可以拉恭喜,我跟你的情況差不多,現在正坐在公所裡 06/22 14:05
d90493:謝謝y大 剛打電話給兵役課的阿姨就一直說不行 還盧了好久 06/22 14:06
d90493:才想說來版上問一下 是不是我認知上有瑕疵 我認為應該OK! 06/22 14:07
Danieleye:感覺區公所很多承辦人不知道 一直用舊制 問市府比較快 06/22 15:43
hotdog168:因為公所接電話的 不一定是承辦 可能是臨時人員 06/22 16:24
jrwc1987:確定可以唷!恭喜你適用四月底修正條文 06/23 09:31
kenf:為了家因 堂兄弟輪流搶著跟奶奶住 06/23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