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nyb (DeN)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家因判斷(父有重大傷病卡)
時間Sun Jul 29 23:03:16 2012
今天才得知條款修改,查了一下,覺得可能可以申請家因,想請大家幫我看看
我們家有:
1. 父(60歲) 有重大傷病卡(癌症)
2. 母(59歲) 家管無收入
3. 姐(29歲) 上班族 戶口放在外縣市
4. 我(25歲) 研究所畢業 下週8/6要去預官報到...
想請問大家這樣的狀況能有機會申請家因替代役嗎?
因為條款的其中一項提到有重大傷病卡即可,但另一項提到年齡限制,
所以有點搞迷糊了,想問問大家的意見和經驗,謝謝大家
如果可以的話 能多兩隻手幫忙家裡照顧 也不用當預官就太好了
(另外害怕的是 如果申請沒過 來不及去預官報到 就兩頭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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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21.249
→ qilar:可 07/30 00:05
推 hotdog168:去問公所 07/30 00:18
推 fredlee:不用懷疑可以 07/30 00:59
→ dennyb:謝謝各位,明天一早就去區公所詢問!! 07/3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