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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在去年 100年9月1號第一次複 檢,醫生檢查結果說是異位性皮膚炎 達體表面積1/5以上,未達1/3 故第一次複檢完,判定為『體位未定 』,要我追蹤治癒一年,再進行第二 次複檢,故我在今年101年7月23日, 已進行了第二次複檢,醫生檢查結果 是『疑異位性皮膚炎,多數不明紅色 疹子,且佔體表面積1/3以上,目前 暫符免役體位』, 換言之,我複檢兩次,第一次醫生檢 查符替代役,市政府公文下來是判體 位未定。一年後,第二次醫生檢查符 免役,市政府還會判我體位未定嗎? 已經等了一年,被這個複檢拖著,找 工作也沒人要雇用!真的是很頭疼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06.162.119
nocturneC:理論上不會判兩次未定 1/3符合免役就是免役 08/12 00:17
nocturneC:何況最近異位性皮膚炎的體位未定刪除了 不用擔心 08/12 00:18
japan9766:已經刪除了喔? 意思是一定會有結果嗎? 08/18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