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s606 (奶茶迷)
看板SMSlife
標題[問題] 病假 VS 診斷證明的問題
時間Tue Aug 14 13:23:34 2012
各位弟兄好 (鞠躬
我想問的狀況是:
我昨天休假時扭傷腳踝,
雖然是沒有傷到骨頭,但著實讓我行動不方便,不過沒有打上石膏
並在台中一家骨外科
診所(*註一)取得
診斷證明,上面載明
建議休養三日 (*註二)
而今天回單位服勤時,我先向服勤處所的承辦人講明情況,並附上我的診斷證明
但承辦人一開始是說即便你請了還是要還啊~ (看起來就是要我請事假)
後來又說即便你有診斷證明書,也不一定可以給你請。(*註三)
請問大家:你們的請假規則是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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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爬了前面關於病假的文,
聽到有人的單位一定要大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才算數,私人診所不行。
請問這是各單位的裁量權嗎?
註二:由於之前執行勤務(騎車替獨居老人送餐服務)時,在路上因閃避狗狗不及而雷殘
當天下午一樣去鎮上的地區醫院骨外科就診,亦取得診斷證明。
唯診斷證明書
未載明建議休養幾日,故承辦人不給我請隔天的病假。
因此我隔天僅能以請事假休養,下個月擇日補勤。
註三:我翻了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其內關於病假的第三條這麼寫著:
"替代役役男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經檢具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者,
酌予核給病假,一次不得超過三十日。"
因此准不准病假權限依舊在承辦人,
即便我取得建議休養三日的診斷證明,
承辦人只要覺得我還能爬就可以不核給病假,爬也要爬來上班的意思囉?
謝謝各位弟兄的閱讀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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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244.139
推 angelsu00:病假請了不用還 證明都開出來了 不給請就申訴 08/14 15:46
推 Y2797:來硬的你贏 他們很怕申訴但你怕黑 08/15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