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85040312 (newman)
看板SMSlife
標題Re: [問題] 家因替代役
時間Wed Aug 15 12:20:51 2012
入伍後的家庭因素 印象中記得有兩種
一種就是再選單位前
那就是一般的家庭因素
另外一種是指選單位後
單位會幫你盡量派到你家附近的缺
但是如果你住台北
但是最近的缺在桃園 那就只能去桃園...
※ 引述《Balabu ( )》之銘言:
: ※ 引述《bmw520i (愛微醺的感覺)》之銘言:
: : 之前推文也許說不清楚。
: : 就我的認知,申請家因一旦通過,似乎都不是馬上就會收到徵集令,
: : 雖然審核會在20天內下來,但是名額卻不是這麼快下來,
: : 仔細想想程序應該是合理,先有人提出申請再來調查、安排名額,
: : 這個時程往往可能耗上一兩個月以上(以自身經驗與看前人的等待時間皆是),
: : 加上家因本來就不會多,跟一般替代役不同。
: : 所以你先辦或進去再辦,我猜測...
: : 你仍是會比照一般替代役,甄選時要選填、分發,之後再轉家因換單位。
: : 因為家因應該不會這麼快就有名額缺給你,不然一堆人怎會申請後等等等...等著排進去。
: : 最好問清楚這狀況比較保險。
: 因為我自己的徵集令已經下來了 是8/20那批
: 今天去辦 公所是叫我8/20先進去新訓
: 新訓完就可以直接去離家近的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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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26.107
推 lovemost:此篇錯誤,家因最多只能在一小時車程範圍內 08/15 14:10
→ lovemost:通常都會安排在30分以內,不行也會生出來給你 08/15 14:10
→ lovemost:原需用機關辦不到則會轉為公行役 08/15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