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MS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入伍後的家庭因素 印象中記得有兩種 一種就是再選單位前 那就是一般的家庭因素 另外一種是指選單位後 單位會幫你盡量派到你家附近的缺 但是如果你住台北 但是最近的缺在桃園 那就只能去桃園... ※ 引述《Balabu ( )》之銘言: : ※ 引述《bmw520i (愛微醺的感覺)》之銘言: : : 之前推文也許說不清楚。 : : 就我的認知,申請家因一旦通過,似乎都不是馬上就會收到徵集令, : : 雖然審核會在20天內下來,但是名額卻不是這麼快下來, : : 仔細想想程序應該是合理,先有人提出申請再來調查、安排名額, : : 這個時程往往可能耗上一兩個月以上(以自身經驗與看前人的等待時間皆是), : : 加上家因本來就不會多,跟一般替代役不同。 : : 所以你先辦或進去再辦,我猜測... : : 你仍是會比照一般替代役,甄選時要選填、分發,之後再轉家因換單位。 : : 因為家因應該不會這麼快就有名額缺給你,不然一堆人怎會申請後等等等...等著排進去。 : : 最好問清楚這狀況比較保險。 : 因為我自己的徵集令已經下來了 是8/20那批 : 今天去辦 公所是叫我8/20先進去新訓 : 新訓完就可以直接去離家近的單位了 -- ◣◢◢◣ ╭╮╮ │▼ _ _ 史上最貴 ψLapisLazuri ╭╰╰╭╮ ●< 玩家破百萬人(!?) ╭╯ ╭╯ ▏▅▏▆ \/_ 最好玩的免費線上遊戲 ╰╯╮╮╯ _ _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6.107
lovemost:此篇錯誤,家因最多只能在一小時車程範圍內 08/15 14:10
lovemost:通常都會安排在30分以內,不行也會生出來給你 08/15 14:10
lovemost:原需用機關辦不到則會轉為公行役 08/15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