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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通過「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及「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30)日討論通過「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4條修正草案與「替代役 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第4條及第2條附件修正草案等二項與替代役役男權益相關之法規 案。   內政部表示,本次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4條,是配合國防部修正常備兵補 充兵役男陪產假核給3日之規定,將替代役役男因配偶分娩時之陪產假原核給2日修正為3 日,且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3天內請畢,遇例假日或輪休日可順延,以使 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參與產婦及嬰兒之照顧工作,並兼顧服兵役義務之衡平性。   另外,「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係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授權訂定,為規 範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因傷病辦理停役規定作業之依據。為配合本(101)年7月5日「體位 區分標準」之修正,本次將心律不整、遺傳性貧血血色素低於12、扁平足足弓角度大於 168、視力散瞳後逾1100度等不適服替代役疾病納入傷病停役之規範,以提升替代役男服 役體格素質並維護兵役之公平及衡平性。   內政部指出,「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檢定標準」修正發布施行後,替代役現役役男如 果身體健康情況符合停役條件,即可檢附醫療院所開具之診斷證明書,向服勤單位提出傷 病停役申請,並由內政部役政署辦理後續停役複檢及核定事宜,以維護役男權益並有利其 生涯規劃。 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2&sn=66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45
roder:還沒公布還是沒用 08/31 11:35
roder:照之前傳出來的消息是10月要實施 所以現在通過草案是正常的 08/31 11:36
※ 編輯: thedor 來自: 114.42.1.45 (08/31 12:01)
momoSUM:就算公布了,服役中的役男也很難申請成功 08/31 15:33
joeyer:所以只有那幾個項目可以傷病停役...其他的呢? 08/31 15:38
roder:三樓在講啥 申請本來就是你的權力 哪有甚麼成不成功的 08/31 22:24
staroceanj9:momo大有八卦嗎XD 08/31 22:35
momoSUM:看了幾個例子,三總複檢結果跟其他醫院有出入,平常心就好 09/01 12:08
perfectgame:問題是 現在有望申請停役的役男 當初就是因為該因素 09/01 21:49
perfectgame:才會當替代役 現在該因素變成停役標準 09/01 21:50
perfectgame:和原本沒檢查出來後來要申請復檢不太一樣 09/01 21:51
momoSUM:停役是要經三總複檢的,所以也很難說 09/02 14:07
as1955:想請問下有無"常備兵病傷殘廢停役"的消息? 09/02 15:35
onlyagnesb:不知道原先心律不整的現在還需要判定書嗎? 09/03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