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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 我今年大學畢業目前在國中進行教育實習 (5/29已抽完籤,但到現在還沒收到兵單,預計收到兵單要去辦延徵到102/1/31) 要報考102年的研究所,所以當實習的日期一過要再辦延徵一次, 最近發現本身的家庭因素符合家因替代役的資格(母親領有重大傷病卡) 預計明年四五月申請家因,然後看看七八月能否入伍。 可是剛剛爬文發現,好像有一條規則說 ''在延徵期間,無法申請替代役''(按規定,研究所考試可以延到當年11月) 這條規則是只限定一般的替代役,還是家因替代役也算 ?? 還是可以跟公所講我要提早徵集? 還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5.250
xvideos:家因替代役也是替代役啊 10/12 00:21
JER2725:我也是實習完後用延徵將兵役問題延到教檢結束 10/12 23:38
JER2725:在考教檢前申請家因,等了兩個月在五月底入營 10/12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