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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可能多走了一些冤枉路 ------------------------------- 今年四月在高雄長庚抽血檢查 發現我有B型肝炎 肝功能指數ALT值312 聽家人說似乎可以申請體位判定的複檢 就拿了診斷證明 然後就先去公所申請複檢 7月的時候去台南成大抽了血 8月的時候收到複檢通知說是"體位未定" 要等到半年後(明年1月)再做一次複診 後來因為我唸完書就回到台南 也有固定去成大抽血追蹤 想說既然都已經要在成大留病歷了 那就做做看肝穿刺吧~~~~ 然後兩個禮拜前做了肝穿刺的檢查 今天報告出來證實有發炎 是符合免役的體位 但我剛剛打電話去公所問 她就說因為當初體位未定就是要等半年 所以要以明年一月做的那次為準 (意思是我現在白穿了......> <) 所以當初申請複檢的時候就應該要提出要做肝穿刺吧 我本來還天真地以為既然我現在體位未定那就去穿穿看吧 如果能提早知道要不要免役就不用多等半年 現在變成還是要等到明年一月複檢 只是頂多這段期間在成大有了肝穿刺而且發炎的證明 就算是明年還要再穿一次 好像也只能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94.196
roder:你可以申請自費阿... 11/21 17:09
JJLi:你明年複檢時直接拿報告去吧,不然他們不止不會再穿剌你一次 11/21 17:13
JJLi:也頂多只會給你替代役體位… 11/21 17:13
littleQ2046:申請自費還是要等半年 這是規定 11/21 17:15
littleQ2046:我現在是擔心我拿了診斷證明去卻還是只判替代役 11/21 17:16
littleQ2046:這樣我後面的計畫又打被亂了>< 11/21 17:16
michaeliiptt:我也是肝指數異常 我就直接簽名當替代役 98梯航警推 11/21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