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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iet (DU)》之銘言: : 請問如果被管理人(主任)要求不得與小朋友來往,主任不只跟我說,還到每班跟小朋友說 : 如果我不聽他的,繼續和小朋友玩 : (單純跟小朋友玩,也不會和小朋友獨處,而且全校小朋友都知我有女朋友)不抽煙,不會帶壞小朋友, : 這樣主任可以以不聽長官命令,起訴我嗎== : 因為我想說有交朋友的權力,他不能夠限制我吧,我可以反駁限制自由? : 雖然說我是在當兵 : 但我也不是每天玩 : 只是找他們聊天而已 : 雖然幾乎都跟小女生== : 但我發誓真的沒有超過界線! 從你的推文中可以感覺到你很喜歡 甚至說希望跟某些學生混熟囉 不知道你個人把自己跟學生間的關係視做什麼呢? 我個人的話是看成接近師生關係 但又比師生關係再柔和一些 真要形容的話 大概有點像帶營隊時的幹部吧 基本上 我不大會主動找學生談話或者想跟他們混熟 但如果學生來找我講話 互動 我幾乎都不會拒絕 但絕對不是站在平行的位子 也就是 他們要有一定的禮貌 而我們之間也要有一定的界線與跟分寸 例如 不會去像逗同年齡女生那樣 開她們玩笑 她們對我有較越界的玩笑 打鬧 也會立刻制止 跟女學生盡量避免獨處 尤其如果是在一個小空間內 一定是開窗 開門 肢體接觸也是能減到多低 就減到多低 自己的遣詞用字 也要記得 你是長輩 她們是晚輩 我覺得 其實這是一種自保方式 也許我們內心都沒有那種意圖 但你怎麼知道 別人怎麼看你跟學生的互動 還有小孩會不會哪天翻臉不認人 突然亂污衊你 這種事一但被爆 就算最後 證明你啥事都沒做 你也會惹得一身腥 勸你做好自保措施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4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