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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ter159 (22K達人)》之銘言: : 各位前輩 : 小弟有在做投資股票,期貨,外匯等商品 : 然而替代役實施條例24條第五款:服役期間不得從事兼職、兼差及其他營利行為 : 投資這些東西算是兼差或是營利行為嗎? : 還是需要在入伍前把這些東西全部清倉? : 感謝解惑 投資都不算是兼職、兼差或營利行為 兼職兼差你會有所謂薪資,營利行為是指你去做零售、開公司等等行為 你想炒股只要不是在服勤時間公開的大炒特炒,沒有人管你的 因為你就只是買賣股票而已,只是你個人的私人行為而已 同樣的你在網拍賣你的東西,這也不會算是兼職 當然除非你幫人操作,又從中獲取薪資,那就會有兼職兼差的疑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44.126
mingshian:網拍不算營利?感覺不太對… 08/22 10:49
emiljoe:我指的網拍只是你個人少量轉賣,不是那種專業網拍 08/22 10:51
emiljoe:比如說你想要把你多餘的書籍轉給需要的人的情況 08/22 10:52
emiljoe:但如果你進了一堆從淘寶買來的東西,在露天轉賣,這就有營 08/22 10:53
emiljoe:利的疑慮 08/22 10:53
roder:以長官的腦袋 只要有疑慮的事情別做就對了.. 08/22 11:45
kshcp:去問役政署吧 08/22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