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der:熱心推一個 03/21 21:28
推 Dont2000:請問所以這樣代表還是會像舊版一樣"參考"同戶籍下每個 03/21 21:57
→ Dont2000:須被照顧人對應照顧人人數的意思嗎? 03/21 21:58
這點我無法給你確切答案 因為我不是決定的人 只是初審者
但是我可以給你提供兩個例子 一個是我同學在北市府服家因A 一個是我學弟B
同學A的情況是有爺爺有中度身心障礙 父親有好幾個兄弟
他是說爺爺跟他同戶籍 他爸爸在工作 家裡只有"他"跟"他媽媽"(兩人)可照顧 所以
可以申請
學弟B的情況 弟弟是中度身心障礙 家裡只有兩兄弟
他說 假設他還多一個哥哥 他就不能申請
所以綜合以上 我不負責任推測 假設家屬是你的阿公 阿罵 你照顧人要把你爸媽或是同
戶籍的叔叔伯伯未嫁出去的姑姑算進去 人數兩人以下也許可以申請 我不確定
假設中度身障是你的兄弟姊妹 那你父母可以免計照顧人口 那就是看你有幾個 兄弟姊妹
而定 一個身障就配一位照護人這樣
另外要注意照護人下面可以免計
第 十三 條 役男之家屬有下列情形者,免予列計:
一、 因案羈押、判處徒刑在執行中,或正接受感化教育。
二、 失蹤經警政機關受理有案逾六個月或遭遇特別災難失蹤經證明者。
三、 兄弟入贅或姊妹出嫁而未同居共營生活。
四、 已被社會福利機構公費收容養護,或有其他扶養義務人。
五、 正在政府立案之學校修習碩士以下學位者,其就讀最高年齡,
碩士學位未滿三十歲,學士或副學士學位未滿二十八歲,高中(職)未滿二十四歲。
六、 服兵役現役。但以家庭因素服替代役者,不在此限。
→ Dont2000:還是說連不同戶籍的都會考慮到呢~ 謝謝 03/21 21:58
推 Dont2000:還有~"戶籍和照顧人數的證明" 這除了戶口名簿 還有甚麼東 03/21 22:10
→ Dont2000:西可以算是相關證明阿@@? 03/21 22:10
我印象中 要把你近幾年的戶籍資料都帶來具體多少你可能要問公所 包掛遷入遷出
嫁娶之類的 戶政都會有資料 再來就是切結書 你要是怕不過可以用切結書 假設你這位
家屬真的是非你不可一定要照顧的 你可以寫寫看
希望有幫到你
※ 編輯: ji3g4m0 來自: 114.26.157.207 (03/21 22:32)
※ 編輯: ji3g4m0 來自: 114.26.157.207 (03/21 22:34)
→ Dont2000:謝謝你的詳細回答 雖然這種事情都很難說個定就是了XD 03/21 23:13
→ ji3g4m0:怕不清楚的話 役政署 是政府 公所都問問 多聽聽看 03/21 23:17
→ t7962451323:好心 03/22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