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PTX4869:推 不要讓自己權益睡著 05/13 21:43
原文恕刪
幫忙推廣一下 大家別忘了自身權益喔
您於103年5月10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提及醫療補助1事,茲答復如下:
一、首先肯定您對自身服役權益的用心。
二、為利替代役役男醫療新制102年1月1日施行,本署於101年9月已函請健保署轉知所屬
各分區業務組,各業務組亦依其辦理方式轉知該轄區醫事服務機構,並於該署網站上持續
公告中﹔同時本署亦洽請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全國醫師公會及醫療院所週知
;為期役男就醫補助作業推行順遂,本署以102年2月1日役署權字第1025016915號函送全
國各健保特約診所相關作業須知,俾使役男就醫減少困擾。
三、依替代役役男保險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役男傷病赴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
,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已由本署全額預撥健保署轉付相關醫療院所,役
男只須自付掛號費;另為確保相關權益,遭誤收之醫療費用請儘速(10日內)持替代役役
男身分證、健保卡及收據正本,至該醫療院所辦理退費事宜。
四、經於本(103)年5月12日上午11時電話與XX中醫及健保署臺北區分區業務組聯繫,
已協助您辦理退費事宜,若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
敬祝
健康、順心
本案聯絡人:林靜君
聯絡電話:049-2394377
役政署首長信箱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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