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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上大家一下 我是常備役體位的替代役 目前已經下單位一個多月了 最近發現有申請家因的資格 像現在這樣的情況還可以再去區公所申請家因嗎? 如果可以的話 會被調別的服勤單位嗎? (目前單位離家車程25分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1.81.6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MSlife/M.1406773587.A.AAD.html
ji3g4m0:可以申請 至於會不會調單位要看役別 如果該役別可以接受 07/31 10:31
ji3g4m0:家因你就不會換役別 如果不行 很大機會回公所或是市府 07/31 10:32
openbestbook:可以 也許 07/31 10:47
HtcNewOne:調單位要看單位要不要你 有的單位性質不能收家因 07/31 10:52
knifechen:之前聽過的都是移到離你家近的單位而已 同役別 07/31 11:51
zxtony007:或許可以 最大差別就是返家住宿 07/31 12:43
omg456789:家庭因素的替代役的單位就是車程60分鐘內的單位啊。 07/31 12:47
Schiz:你單位在30分鐘車程內 有在收家因就不會調 沒收才會再調 07/31 15:49
Schiz:筆誤 規定是60分鐘沒錯 07/31 15:49
touma:看目前役別能不能轉家因 如果不行會調單位 07/31 23:37
pbking2519:好的 謝謝大家! 08/01 10:48
doifish312:轉了少15天 08/01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