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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lfLord (BM4GMR)》之銘言: : ※ 引述《THC (惡魔黨頭目)》之銘言: : : 這點是什麼意思?ISP之前收的錢可以不再提供服務,所以賺錢?還是罰款? : 損害賠償訴訟 : : 所以現在的問題就只剩下:找一個不怕麻煩又很閒的站長。 : 最好是有律師自願擔任,我們公司是委託給一個專門告人求償的法律顧問事務所 :PP 價錢方面怎麼算?如果不方便的話就偷偷mail給我吧。 實際上站方要做的事情也不多嘛,提供名單和log ,還有呢? -- 惡魔黨守則第一條: 今日的失敗是明日滅絕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