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ppy (精神充沛的)》之銘言:
: ※ 引述《THC (惡魔黨頭目)》之銘言:
: : 坦白說針對cross-post貼商業廣告信的問題,我們也感到很困擾
: [Deleted]
: : 以這次的例子來看,被停權的使用者其實上站次數只有十次左右
: : 可是在各版都貼了文章,約有三百多篇,就算被停權也不痛不癢
: :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類的問題,有沒有什麼好建議?
: 增加取得能夠post的權力的障礙
: 上站次數(30次),上站時間(24-72小時),增加一點進入障礙......
不過...
這樣對大部分的一般的使用者不大公平吧...
: 有時候多一些些這種障礙就會有效用了。
: 那些直接用News Group發信的廣告信更麻煩哩。
--
我是不會灌水的笨小孩 *^^*
SmallTA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