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chen88 (羅美玲12/23發片)
看板SOS
標題[新聞] 雅芳罵大S沒職業道德 喊告
時間Fri Jan 27 12:20:56 2006
雅芳罵大S沒職業道德 喊告
經紀公司強調 另接面膜廣告 有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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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代言雅芳彩妝品,因涵蓋台灣及大陸市場,酬勞高達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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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雅芳合約未滿,就拍攝SK-Ⅱ的面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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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右)、小S代言BRAPPERS牛仔褲。
【張哲鳴、張瑞振╱台北報導】徐熙媛(大S)去年二月以一千萬元酬勞接下「雅芳
(AVON)色彩」一年的彩妝品代言,合約未滿她就冒違約之嫌,十一月「劈腿」接下
SK-Ⅱ青春敷面膜廣告,起初雅芳低調吃悶虧,但昨天台灣區總經理王子云終於開口
:「違約部分雖然有灰色地帶,但她這樣做,是沒有職業道德的。」雅芳表示正請律
師研擬如何提告。
大S近來搶錢搶得兇,甚至甘願冒違約風險,雅芳彩妝大陸和台灣地區的代言下個月
底到期,去年底她等不及合約仍有三個月期限,再以兩百五十萬元接下SK-Ⅱ廣告,
前者是彩妝、後者是保養品,兩者雖有別,但都是針對臉部美容,同質性相近,是
否違約仍待研討。
令消費者混淆
王子云說:「已經有很多消費者及直銷商反映,兩者太容易混淆,一開始我們選擇友
善的方式,不願發表看法,但大S公司一直沒有合理的回應。」
大S所屬的金星公司藝人經紀部副總郭子綺表示,絕對不會有這種說法傳出,因為該
公司和雅芳至今都仍有聯絡,維持不錯關係,當初要與SK-Ⅱ簽約之前,也先知會過
雅芳,所以法律上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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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台灣區總經理王子云擬對大S提出告訴。
被列拒絕往來
不過,雅芳說法卻不同,企業事務經理楊子淼說:「她接SK-Ⅱ廣告前並沒有事先知會
我們,負責與她簽約的上海總公司也沒接到通知。雖然合作期間很愉快,但發生這種
事,以後再合作的機會可能很難。」
美容大王近期代言吸金表
廣告代言╱地區 酬勞(台幣)
服飾╱大陸 250萬元
雅芳(AVON)彩妝╱大陸、台灣 1000萬元
玫瑰四物飲╱台灣 250萬元
天梭錶(Tissot)╱大中華地區 1000萬元
BRAPPERS牛仔褲╱台灣 175萬元
SK-Ⅱ面膜╱台灣 25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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