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傳真 贊助戲服不認帳 大S拒穿MANGO亮相
2008年08月21日壹週刊
大S(徐熙媛)主演的電影《愛的發聲練習》,劇中所穿的戲服多半都是由西班牙
服裝品牌MANGO所提供。MANGO大方贊助大S,該片導演李鼎亦答應MANGO會讓大S穿
著該品牌上平面雜誌接受採訪,沒想到戲殺青後,李鼎卻反口不認帳,雙方關係
破裂。而努力躋身時尚名媛之列的大S,也的確不見她穿MANGO服飾出席任何活動。
由大S和彭于晏、張孝全、東明相所主演的國片《愛的發聲練習》已殺青二個多月
,然而電影還未上映,幕後卻爆發該電影的服裝贊助品牌MANGO,因女主角大S不
配合作平面雜誌報導,讓MANGO氣得和該片導演李鼎鬧翻。
開拍前 贊助已談妥
據工作人員透露,《愛的發聲練習》在今年三月、電影開拍前二個月,就已開始
籌備前置作業。大S在片中所飾演的女主角小貓,必須從高中時期一路演到成為
一位女強人,而一向對流行品味就很要求的大S,從開拍之初便透露對服裝相當要
求,負責本片的林姓造型師遂找上了知名西班牙服裝品牌MANGO,希望MANGO能以
贊助的方式提供給大S在片中穿著。
一向自認很有時尚品味的大S,常出席如Dior、Chanel等高檔服飾精品的廠商派對
,頗有想躋身時尚名媛的意味。而當林姓造型師一跟MANGO接洽,MANGO便表示大S
的形象佳、且氣質好,非常樂意贊助大S在片中的服裝,並大方提供三十多件,價
值十萬元以上的服飾,除了給大S穿外,還提供給本片的另一位女演員劉瑩。
不過,MANGO也開出一項條件,便是希望大S和劉瑩在近日接受平面媒體,尤其是
時尚雜誌的採訪時,能夠穿上MANGO的服裝接受訪問,報導內容雖以電影為主,但
在雜誌上必需打上「服裝為MANGO提供」的字樣。
導演李鼎聽到林姓造型師轉述與MANGO的合作模式後,立刻答應要求。當片子開拍
後,MANGO擬約要求李鼎簽約,不過李鼎卻以「拍片忙碌」為由遲遲沒有簽約,
MANGO也不以為意,仍舊提供服飾贊助,然而,等到電影殺青後,MANGO期待大S也
能穿著該品牌接受平面媒體採訪時,李鼎卻態度丕變。
李鼎反口問MANGO:「為何大S要幫你們作宣傳?」接著,還說如果要替MANGO做廣
編稿的話,必須付給他二十萬元。雙方溝通不佳後,李鼎竟然打電話給MANGO企劃
部襄理謝燕翎謾罵,並反過頭來指責林姓造型師:「妳是不是想和MANGO聯手起來
騙大S去拍照?」
李鼎不認帳的舉動惹火MANGO,便將合作方式從「贊助」改成「商借」,MANGO要
求李鼎將之前贊助的服裝全數還回。不過大S在拍片時,為了怕穿幫,要求將服裝
吊牌拿掉,再加上拍戲時衣服有損毀,MANGO要求李鼎賠償四萬元。
造型師 低價白做工
不過,李鼎卻不願負責,最後MANGO的高層只好以員工價打七折,要求由造型師與
負責這案子的MANGO企劃襄理兩人,一人各自承擔一萬四千元的賠償費。此外,
MANGO老闆更下令:「以後沒簽約前,衣服都不得先出!」並表明封殺李鼎導演:
「以後只要是李鼎執導的片子,都不准合作!」
工作人員向本刊表示:「此次所有的幕後人員都是友情價來幫忙李鼎,和一般電
影的行情價化妝加上服裝,至少要十五萬元起跳,差了很多,結果卻要她賠償給
MANGO一萬四千元,再加上洗衣費用,等於完全做白工。因此,造型師也為此事和
李鼎鬧翻了!」
本刊詢問MANGO企劃部襄理謝燕翎,她先是保守表示:「我們並沒贊助,只是終止
合作關係。」之後才說:「MANGO向來和大型電影合作,像九月潘妮洛普主演的《
情遇巴塞隆納》,才是MANGO國外總公司主要合作的大案子。」
記者致電李鼎,他以拍廣告為由沒接電話,請縱橫國際影視回應:「和MANGO合作
愉快,沒什麼問題。」大S經紀人小萱說:「我們完全不知道導演答應的事,當初
他們只說以後出席活動或上雜誌拍照,都可以找MANGO談,我們也很樂意穿MANGO
的衣服,這應該是溝通上出問題,希望MANGO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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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像煙一樣,只在點燃時不經意的撇一眼 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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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過程在胸口的吐納之間,化為輕煙,消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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