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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篇文章 內容都是先發打序 循版務op常例 應是先發先贏 ●18678 4710/18 ONISUKA □ [先發] 總冠軍賽G5 獅 VS 猿 @桃園 18679 ~10/18 hicker □ [先發] 總冠軍賽G5 獅 VS 猿 @桃園 但是korking52013明明有在站上:證據: 18693 + 110/18 Yenfu35 R: [問題] 棒球規則一問 18694 10/18 - □ 請洽板務板 korking52013 <locos> 卻一直沒對18679做出處置 op的標準是什麼?有申請過專利權? 常例都是先發的先贏 板主心中若有認定的人馬 什麼樣的人能發,應該在版規中明定 否則,請循慣例 對於較晚發的文章予以op之裁定 也請小組長提醒korking52013應遵照版規辦理 若後續版規有修訂 請趕快列出國王的名單 不在名單外的若敢來發文一律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6.198.16
npbl2006:這版主只會護自己人 11/13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