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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 baseball (2)申訴人之帳號:purtin16 (3)被申訴板主帳號: clywin123 (4)簡述事發緣由:下面所提及 (5)申訴的訴求是:回復名譽 (6)檢附證據:下面所提及 文章代碼(AID): #1H2BaIAz 板主判決 purtin16 回文引戰 劣退+水桶15日 但是本人有下列兩點疑問 1.我有看以前的棒球板判決,對於被板主視為引戰之文章,會先給予緊告一次 例如: #1GqpttkU #1GlE7ga5 #1GlCbXVg 以上幾篇文章都是屢發引戰文,才被劣退 要水桶我,我沒意見。我看了V先生推文,想回復他,但是覺得推文太麻煩了, 所以直接發一篇,我在棒球板發文不過五篇,才發一篇反駁他意見的文章,就被劣退 都沒有先給我警告一次?? 2.而且有其他板友,跟我一樣,把推文的內容 "另外發一篇"出來討論,但卻沒事,而我卻被劣退? 例如:#1H8IVnX7 #1H6X0SHm 我想請問,這是兩套標準嗎??? 3.而且棒球板板規如下 我今天是初犯,不是該先警告一次嗎?? 板規第一行寫到"不等之處分",是指水桶天數不等之處分。 板規第二行才會在註明累犯或鬧板,會加重處分至劣退 棒球板有這嚴格,我今天第一次犯規,就直接劣退 我又沒有做人身攻擊,我是反駁他的看法,這樣就要直接劣退? 以上條文初犯依情節輕重採警告至水桶15日至一個月不等之處分, ^^^^ ^^^^^^^^^^^^^^^^^^^^^^^^^ 一個月內累犯板規者(不限條)或故意鬧板者,將採取水桶一至三 個月,或劣退處分。最高採取永久水桶處分 ^^^^^^^^ PS:我一開始有寄信給C版主,他有回信,可是我還有疑問,在寄信給他,就沒有下落了 事情過了這久,我已經申請消除劣文了,水桶也結束了 我希望可以幫我回復名譽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30.145
purtin16:事情已經超過兩個禮拜了,為甚麼都沒人下文阿? 02/15 02:05
webconan:這個板根本就沒人在管,組務說會跟板大協商,是要協商多久? 02/16 23:02
webconan:說要找代理板主,又不公開徵選,像是在搞黑箱作業,這個版乾 02/16 23:03
webconan:脆廢掉算了...= = 02/16 23:03
purtin16:組務是誰啊?? 02/18 00:11
※ 編輯: purtin16 來自: 114.25.224.76 (02/18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