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irl10319 : 覺得其他文章也有引戰嫌疑就來信檢舉 05/14 09:11
→ girl10319 : 我不可能每篇文章都看到 05/14 09:12
→ girl10319 : 認為我是在針對你那想太多了,你沒這麼偉大 05/14 09:12
推 girl10319 : 我沒有想三天才想到理由,是板友檢舉,我這幾天沒處 05/14 09:14
→ girl10319 : 理,難道我生活作息也要跟你報備嗎 05/14 09:14
推 girl10319 : 你過往的發推文,說只是在酸鬼才信 05/14 09:16
推 girl10319 : 其他人沒被桶而你被桶,你覺得他們也違規你可以檢舉 05/14 09:18
→ girl10319 : ,而不是說為何只針對你,你沒很偉大我也很忙沒空刁 05/14 09:18
→ girl10319 : 難 05/14 09:18
*[1;37m推 *[33mgirl10319 *[m*[33m: 你過往的發推文,說只是在酸鬼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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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因為過往推文,而認定我PO這篇文目的是為了引戰,
而不是這篇文章內容是否有違反版規而認定引戰嗎?
你怎麼可以說這個人以前怎樣怎樣,所以他現在做什麼的意圖一定就是怎樣?
你不知道法律是無罪推定嗎?有確實犯法才能入人於罪啊!
只因主觀認為人疑似犯法,就直接判定人犯罪,是這個邏輯嗎?
若照妳的邏輯,那所有被桶過的人都跟曹錦輝一樣,一輩子是罪人,連呼吸都是罪惡!
討論公眾人物言行,如果構成引戰,那棒球版整天都在戰!
順帶一提,上篇水桶,也是莫名奇妙,內文到底哪裡引戰? 對你來說,只要我文章裡有
提到陳偉殷,有提到他在FB很在意的"個人利益"字眼,提他做過的事,你就認為是引戰了.
所以你的邏輯是,這個人因為推文酸過陳,所以只要有提到陳偉殷,就是引戰,
內容是否違反版規反而是其次?
你用過往的推文,去斷定某人不能再提某方面的話題,間接限制這個人的言論自由,這說的
通嗎?
※ 編輯: lulububu (118.160.178.44), 05/14/2015 19:44:28
→ sky419012 : 好可憐..... 真同情你 05/14 21:21
推 girl10319 : 笑死人了,你這篇的言論完全就是違規 05/14 22:51
→ girl10319 : 從哪裡得知是因為過往推文而認定引戰 05/14 22:52
→ girl10319 : 少跟我嘴砲法律543,有時間跳針不如去念書充實自己 05/14 22:52
→ girl10319 : 引戰就是引起板友間爭執,難不成我要說你發的文超優 05/14 22:53
→ girl10319 : 質唷,那不就好棒棒 05/14 22:53
我的文章哪裡有引起版友間爭執?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31270358.A.6FB.html
什麼"你還活著喔"...等等
都是針對我 而不是針對文章內容回應的推文
所以有人對我反感故意在我的推文噓我,就代表我引戰?
那意思是我不管文章內容是不是合理,敘述的是不是有根據
只要殷迷們不想要這種文章出現
就都不能在版面上發討論陳偉殷形象的討論文?
回到你的判決
你po出檢舉的人附上那三個連結,代表妳認為我請別人幫忙找新聞這句話是引戰?
※ 編輯: lulububu (118.160.191.69), 05/15/2015 19:47:21
推 girl10319 : 硬凹就免了 05/16 01:24
推 FlyFreedom : 要結案了嗎? 05/16 14:13
推 girl10319 : OK 05/16 16:43
→ lulububu : 請問妳那五個字的意思是什麼?我不太懂,好像和我問的 05/16 17:39
→ lulububu : 問題連不起來,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05/16 17:40
推 girl10319 : 我也不懂你的意思 05/18 20:48
推 FlyFreedom : 溝通結束 05/20 02:55
推 yushenlin : 這裡好多搞笑文章 07/31 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