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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忘記了這篇文,我幫你找出來, : 這篇起訴書明確指出曹答應打假球,只是因故取消, : 但不能說他沒有配合打假球的意願。 : 當然你說的法院認證沒有打假球,合理,也是事實, : 所以我表明這件事情上,是爭議事件, : 法院因曹兩次因故取消沒打球,不代表曹不曾答應。 : 當然推文跟你的原文講的都很有道理, : 所以這兩天跟兩位板主討論後結果, : 認為要依法院判決為準,既然曹無具體行為,那就採法院所判決之依據。 : 感謝你及各位對板務上的付出。 所以以後可以說紅中或吳復連打假球囉? 要幫你回憶一下這篇判決文嗎?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92年度再字第1號 85年10月 4日甲○○自國外聯絡國內不詳姓名成年手下指 示江泰權、鄭百勝,及透過兄弟象球員陳義信連絡其他球 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人,又透 過興農牛隊球員陳威成連絡其他球員黃忠義、張文宗、王 傳家、張耀騰等人,分別於85年10月 6日統一獅隊對兄弟 象隊,85年10月10日統一獅隊與興農牛隊比賽打放水球, 即要統一獅隊全力贏該 2場球賽,兄弟象隊及興農牛隊應 輸各該場球賽,以利其詐賭贏錢,並指示江泰權、鄭百勝 於其手下送罐裝可樂至現場時即表示伊等務必全力贏該場 球賽。比賽結果,果因上開各球員配合打放水球而使統一 獅隊分別以10比 1勝兄弟象隊,及以5比1勝興農牛隊而放 水得逞,甲○○因而獲得鉅額賭金。 被告與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 、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黃忠義、陳威成、張文宗、王 傳家、張耀騰就事實欄二部分;各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皆為共同正犯。 法院判決書可是直指這些人是共同正犯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8.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37844972.A.58D.html
aff0021 : 推 07/26 01:24
hu610346 : 推 標準要一樣 07/26 06:25
vvvlove5566 : 推 07/26 06:42
cobras0321 : 謝謝 07/26 06:55
wfelix : 對了,今天曹爆了版上馬上有推測懷疑文 07/26 10:31
wfelix : 那中職若發生離普失誤或白癡調度,若依同樣標準和 07/26 10:33
wfelix : 中職輝煌的假球過往 07/26 10:33
wfelix : 假設一下或隱射一下有放水嫌疑也是人之常情嗎? 07/26 10:34
asd0112 : 雖這篇判決對紅中跟點總共同正犯的認定沒說很詳細 07/27 09:20
asd0112 : 但如板主認為憑不起訴內容就能使曹的放水爭議合理化 07/27 09:21
asd0112 : 那法院"確定判決"在司法上效力更強 這也是有所本啊 07/27 09:22
asd0112 : 能說曹是爭議人物故部分言論不桶 那對紅中跟點總呢? 07/27 09:23
asd0112 : 依此標準他們也是爭議人物啊~~~ 另外泰山跟小葉 07/27 09:24
asd0112 : 他們也有因假球被調查 也被檢方為不起訴處分 07/27 09:25
asd0112 : 只是該份不起訴書沒上網公告 那他們算爭議人物嗎??? 07/27 09:25
asd0112 : 個人對曹也沒好感 但幫他說話是基於現狀有太多不公 07/27 09:27
asd0112 : 相同標準換個人變成有不同的處置方式 不符公平正義 07/27 09:28
asd0112 : 更何況曹的情形有太多事實處於不明瞭的狀況之下 07/27 09:29
asd0112 : 妄加喘測->抹黑造謠->積非成是 這是本板要的風氣??? 07/27 09:33
tsengwoody : 版主到底啥時才要出來公告標準,不要學中職躲起來不 07/27 13:00
tsengwoody : 處理 07/27 13:01
cobras0321 : 也太好笑了吧... 07/27 23:06
cobras0321 : 什麼叫躲起來不處理 我要是躲起來 我大可不用說明=. 07/27 23:07
cobras0321 : 我可以一切裝死就好 07/27 23:07
cobras0321 : 想要解決問題 還要被說成躲起來 GG~~~~ 07/27 23:08
hu610346 : 不是我要說 棒球版現在已經出現幾篇這種爭議的文章 07/27 23:32
hu610346 : 要不是當初版主未經縝密的考慮所發出的公文 07/27 23:32
hu610346 : 根本不會出現那些文 而現在的狀況的確是沒有處理 07/27 23:33
hu610346 : 我知道版主現在真心想要永遠解決問題 07/27 23:34
hu610346 : 所以你們必須版主與版主之間要討論 要整理 07/27 23:35
hu610346 : 但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是先解決這幾篇放水文 07/27 23:35
hu610346 : 畢竟罵別人野狗 猜測別人打假球不是已經觸碰到板歸 07/27 23:36
hu610346 : 了嗎? 這樣子沒有處理的話會變成先例 以後棒球版風 07/27 23:37
hu610346 : 氣會變成怎麼樣子 板主要負責嗎? 07/27 23:37
tsengwoody : 希望版主是真想解決問題我記得曹剛上MLB就有人在版 07/28 10:45
tsengwoody : 上問過影射曹打假球如何處理。直到上週發公告但公告 07/28 10:50
tsengwoody : 又不像版主群深思過的結果,才會讓人覺得是否真想解 07/28 10:52
tsengwoody : 決問題。 07/28 10:54
tsengwoody : 至少明顯踩線直接人身攻擊的是沒爭議吧 07/28 10:59
cobras0321 : 已發新公告 08/01 08:05
cobras0321 : 已發新公告 08/01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