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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 Monkeys 當事板主: middy11 簡述事由: 版主因為我在 #1MDtjLQu (Monkeys) 文章裡面提問質疑樓主的立場:
msk127: 你是不是每天晚上 都盯著城之內粉絲團的美圖怕邱勤?11/02 23:41
就認為我這個問題是在針對樓主人身攻擊: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暗喻什麼 引用以下板規01條,水桶30天 【第01條】文章/推文內容有對於球員、教練、板友及任何人進行人身攻擊者。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溝通訴求: 我想我不是反串這件事情板上的人都很了解 而那篇樓主刻意使用前LMG的粉絲團人數 跟阿給和鋒哥的粉絲團人數作比較 來證明球團經營成功跟兩位球員沒關係 由於我覺得樓主是純粹來胡鬧 因此噓文質疑她是不是將前LMG當作自己的性幻想對象 所以才會說出這番言論 如果今天我斬釘截鐵地說她對著LMG作下流的事情 你水桶我 我絕對不會有任何意見 但請注意 我使用的是"疑問句"
msk127: 你是不是每天晚上 都盯著城之內粉絲團的美圖怕邱勤?11/02 23:41
如果質疑跟提問叫作人身攻擊的話 那這樣板上所有對於球團運作 以及球員教練不合的質疑 不也是對於當事者的人身攻擊嗎? 而且令我感到詫異的是 隨後也有版友留下類似的噓文:
hateself: 沒看過這麼廢的11/03 01:43
hateself: 你確定那些粉絲團人數不是一堆為了打手槍加進去的?11/03 01:43
我想這個板上也有一堆人加了這幾個前LMG的粉絲團 如果這樣的噓文不算對這些版友人身攻擊的話? 請問版主裁定的標準是否個人裁量的因素過大了呢? 因此 我想了解版主認定人身攻擊的理由為何? 以及這個提問到底攻擊到誰? 檢附證據: #1MDtjLQu (Monkeys) R: [討論] 如果31 跟 52離隊~你還會進場嗎?? 再給個提示 米糕官方粉絲團人數29萬人 Amis粉絲團人數28萬人 伊伊粉絲團人數36萬人 至於大師兄粉絲團多少人呢? 2萬人 鋒砲粉絲團2萬8千人 這樣一列出來應該就很明顯了吧 因為桃猿主場經營的好,才有鶴冠雞群的球迷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59.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46698964.A.296.html ※ 編輯: msk127 (115.43.59.111), 11/05/2015 14:03:48 ※ 編輯: msk127 (115.43.59.111), 11/05/2015 15:45:05
msk127 : 已經72小時了 版主不想理會的話 那我就向上申訴了 11/08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