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rcaKW : 1. 既然已違規在先,何來「不當處分」? 06/28 21:59
→ OrcaKW : 2. 不確定違規,可以在「發文前」和板主詢問,而非 06/28 21:59
→ OrcaKW : 發文後再以「我有問所以不能桶我」為申訴理由。 06/28 22:00
首先~我在6/20 已經發過一篇類似的文章 當初是沒事的狀況下
試問一下 我要在每新發一篇"類似"文章 就寄信給版主們 詢問違規與否嗎?
不要說我不會 版主你自己會嗎? 如果象版每個人都三不五時來發一篇 你能接受嗎?
→ OrcaKW : 3. 承上,我認為時間先後不構成申訴理由,因為時間 06/28 22:01
推 OrcaKW : 的先後,並不一定是板主處理的順序。 06/28 22:04
再者 承上~請問時間順序不構成申訴理由?
那事發Tue Jun 28 16:42:10 2016 第一時間是否應該就要處理?
結果不是...收了信 反覆看了幾次 再回去看原文 06/28/2016 17:29:18 先桶再說?
這要半個多小時的時間"沒時間" 回信告知? 然後看完文章"秒"桶???
1.那是否第一時間16:42:10無判決 我就要申訴執法不力?
2.沒有第一時間回信告知 也不給人修正機會
反正就 先桶再說? 被追問兩次以後 再來慢慢回應?
(如果要這樣寬以律己 嚴以待人 這是你們版規的立意???)
所以我再重申的是"執法過當" 當然~就是不當處分 我認為並無不妥
→ OrcaKW : 最後,因為原po多次強調文章修改後就可以避免違規, 06/28 22:05
→ OrcaKW : 「既然有違規疑慮,為什麼不在發文前寄信詢問?」在 06/28 22:07
→ OrcaKW : 自負文責的前提下,我認為執行水桶並無不妥。 06/28 22:07
→ OrcaKW : 以上都是重申站內信的內容,看來明顯無交集,請原po 06/28 22:08
→ OrcaKW : 至CourtBasebal提起上訴。 06/28 22:09
※ 編輯: wenwei (180.176.6.116), 06/28/2016 23:26:37
→ OrcaKW : 這篇文章並沒有偷渡徵求,所以並無違規。 06/29 02:28
→ OrcaKW : 已經重申許多次了,桶你是因為「偷渡徵求」,而非徵 06/29 02:29
→ OrcaKW : 共乘。另外,請不要隨便臆測板主那半個小時是在「反 06/29 02:29
→ OrcaKW : 覆看文」,如果你沒有證據的話,我是不是可以說你這 06/29 02:29
→ OrcaKW : 是不實指控? 06/29 02:29
→ OrcaKW : 溝通明顯無交集,原po也至CourtBasebal提起上訴。請 06/29 02:29
→ OrcaKW : 小組長裁定溝通結束。謝謝。 06/29 02:29
不好意思~我從來沒有說 桶我原因是"徵共乘"而申訴 所以不用拿這點一直反覆重申
我說的是為何"寄信詢問" 看到以後第一時間不回應~卻有時間馬上水桶???
以下是節錄您回覆的其中一封站內信內容
======================================================
wenwei (小明の傳說™) 您好:
第一時間文章被s,是leo840625板友的違規,跟你沒有關係。
之後因為你來信詢問,我再去看了一次您的文章後,
才發現原來有深藍色字的違規,也以此進行水桶。
======================================================
所以看了文章 第一時間先水桶~ 然後沒時間回信告知? 這部分是沒錯的吧! 沒有臆測~
如果站方需要~
本人也可以提供收到回覆站內信的時間點和版主第一時間更改水桶文的時間點比較
以上內容 供給小組長作參考~
※ 編輯: wenwei (180.176.6.116), 06/29/2016 16:05:05
推 JUNstudio : 請不要再以編輯方式回應了,這樣我處理案子會很困擾 07/01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