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ashicool : 如果衍生問題為第一篇08/16 00:29
→ arashicool : 您的意思是系列文應當只處理第一篇,衍生的不懲罰08/16 00:29
→ arashicool : 為什麼會有系列文,就是短時間內有兩篇相似的文章08/16 00:30
→ arashicool : 而您說您的文章不是仿效上一篇文章08/16 00:30
→ arashicool : 說真的,難以相信08/16 00:31
→ JimJimJim : 我並無說衍生的不處罰08/16 00:47
→ JimJimJim : 我認為以尚未發生之個人預設情況來進行溝通並不合理08/16 00:47
→ JimJimJim : 以B-2-5來看,系列文並非“短時間內有兩篇相似的文08/16 00:47
→ JimJimJim : 章”,而是“文章列表兩頁內,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08/16 00:47
→ JimJimJim : 或近似者”,我認為我並無違反08/16 00:47
→ JimJimJim : 就算我是仿效,我認為亦無違反B-2-508/16 00:47
→ JimJimJim : 我只想就我的發文有無違反板規B-2-5之“敘述”進行08/16 01:00
→ JimJimJim : 溝通08/16 01:00
→ arashicool : 這疑慮點應該是不高的,您這算蠻典型的系列文08/17 16:18
→ arashicool : 就此溝通在我這階段程序上,我不會有改判的空間08/17 16:19
個人認為arashicool板主始終沒有針對我的溝通訴求做出回應
甚至可以說是在逃避我的溝通訴求
我的訴求是:我的發文是否違反板規B-2-5之敘述?
我尊重arashicool板主的想法
但並不認同板主以個人想法做出此判決
亦不認同板主就個人預設立場來進行溝通及逃避我的訴求
在此還是感謝arashicool板主的回應
我不會再行上訴
但還是藉此提出幾點呼籲:
何為板規?
個人認為板規是板友發文及推文所需遵守之準則
以及板主進行審視文章發表是否恰當之依據
而今天板主不敢對於我的發文是否違反板規B-2-5之敘述做出明確回應
在我的認為上會覺得板主是否單以個人好惡及個人預設立場進行判決
板主既沒有以板規進行判決
那麼板規是否還有存在之必要?
http://i.imgur.com/147N8wV.jpg
江忠城 與 鄭承浩 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主體
若以板主之說明之 兩篇相似的文章
就我來看也完全不相符
況且板規之規定是:文章列表兩頁內,標題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http://i.imgur.com/aOOYVQM.jpg
以上這個例子
是兩篇上下相連的文章
板主可以自行看一下裡面的內容
敘述的事情是同樣的
卻無任何判決
也讓我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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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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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mJimJim (111.253.133.35), 08/17/2017 17:18:08
※ 編輯: JimJimJim (111.253.133.35), 08/17/2017 17:20:23
推 arashicool : 該文章依照B-4刪除處置,感謝提供 08/17 17:22
→ arashicool : 我說了,你的文章就是違反B-2-5 08/17 17:22
→ arashicool : 你覺得我有預設立場,或者特別關照您,那是您想多了 08/17 17:22
→ arashicool : 您可以試著在版上a一下關鍵字"系列文" 08/17 17:24
→ arashicool : 幾位版主前輩發的公告,不見得不同人不會夠成系列文 08/17 17:24
→ arashicool : 我給你一個簡單的觀念,系列文就像照樣造句 08/17 17:25
→ arashicool : 今日OOO XXX炸裂 OOO上場了 皆是版上認可的轉播方式 08/17 17:27
→ JimJimJim : 我還是認為就B-2-5之敘述來看我並無違反,但就這樣 08/17 17:33
→ JimJimJim : 吧,感謝板主 08/17 17:33
→ arashicool : 目的也只是希望藉由此次溝通您能了解相關規定 08/17 17:36
→ arashicool : 只希望下次您不要在觸犯到相同版規 08/17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