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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takami (Producer)》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板主名單:GreenChamber/st900278/arashicool : 討論主旨:B-10板規解釋與疑問 : 討論內容: : B-10板規內容如下: : 10.放水球員的無關棒球文章 : : 1.如陳致遠上綜藝節目。 : 2.如張誌家打高爾夫球。 : : 砍文+水桶15日 : 以現行的板規內容來看,「綜藝節目」與「打高爾夫球」明顯指的是「放水球員」與棒球 : 的無關的娛樂新聞,完全沒有提到棒球點,這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問題。 : 但前幾天張誌家的欠債的新聞,有幾篇的確有提到他的球員生涯,不過板主都以B-10作為 : 處理,明明有提到棒球點,也不是娛樂新聞,但是卻用此項板規,是不是有矛盾點? : 還是說板主們認為「放水球員」的新聞一律都是以B-10處理?這部分是不是要說明清楚? : 以上是我的疑問,可以的話歡迎大家討論。 B-10版規的條文是「放水球員的無關棒球文章」 底下的範例只是做一個補充說明,利於理解版規條文,但它並不是條文正文。 違規文章的內容、標題明確指出主旨是「張誌家的債務」,並非「張誌家的棒球生涯」 我認為文章附帶其身分背景的敘述,是基於報導的需要,並非文章主題與主要內容。 張誌家先生具有前職棒球員、棒球國家隊選手的身分,曾於日職(NPB)、中職(CPBL)出賽 但是張誌家先生的「債務新聞」,與本版-棒球版(Baseball)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21.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02971325.A.6BC.html
Kitakami : 好的 我大概知道了 謝謝各位板主的解釋 08/17 20:30
Kitakami : 不過個人還是建議 B-10應該還可以寫的更明白一點 08/17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