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1_Basebal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NSJ911005 簡述事由:違反B10版規被水桶30日    溝通訴求: 當事人在發文半小時內發現,自己已違反版規B10,並將文章刪除和更改標題[刪文] 版主卻在兩小時後,直接判處跟原B10版規一樣重之懲處,有違版規B2水桶30日 (輕微者僅刪文)之法理,如果主動認錯和等待被水桶罰責都一致,是否有違比例原則? 檢附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155.49.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47265480.A.E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