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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說我是首例 https://i.imgur.com/BFugAjC.jpg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04194653.A.429.html 但以往已經有類似例子 難道判決不用參考過去經驗嗎 ※ 引述《NSJ911005 (94ni)》之銘言: : 拿災難/死者開玩笑 : 並不表示有災難/死者發生了拿來講才算阿 : 假如有人說某某球員最好被車撞或是希望某某國家發生地震 : 也算是拿災難/死者開玩笑 : 沒有判例是因為以前沒有人這樣說過 : 你成為了第一個判例 : 以後如果有人這樣子詛咒球員傷亡也會是相同C-6永久水桶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26.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48765988.A.71A.html
d2x77 : 好了啦 有種亂嘴沒種擔哦 01/29 21:25
ForeverChop : 台灣司法 :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穴穴指教 01/29 21:26
ForeverChop : 趕快學丁丁發起 "永久水桶無效之訴" 01/29 21:27
hank85202 : B嘴 01/29 21:34
edward8726 : 真的有丁丁的味道XDD 01/29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