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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決定採用B-17來判決此判例的主要原因,是Josh和酒類這兩個稱呼 在當時Youtuber Josh和一貧伏特加的事件正炒得沸沸揚揚之際 用這兩個稱呼很容易會導致「誤導版友」之嫌,故處以B-17 您所提到的「綠帽」和「躲人」等稱呼則並沒有導致版友引申至其他事件之可能 另外,提醒一下,第一次退文可以於72小時後申請消除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0.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629002677.A.1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