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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水桶天數減為 30 天 說明: 我的認知是該「不溯及既往」聲明 是指在這次板規公告之前,有一些脫序行為板主不會依新板規處理 而不是如你所說「所以之前的違規記錄不算」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把四、五年前的違規記錄也拿來算似乎顯得有點嚴苛 然後我又看了一下 #1N5RBBob (Moto_GP) -- 似乎前板主有說過之前的記錄不算? 綜合來說,組務裁定累犯的部份至 2016 年的違規為止 因此水桶天數減為 30 天 ==== 另外,我個人認為 Moto_GP 板的「累計水桶總天數 .... 」條文可能會有爭議 如果板主你要往前追到那麼久之前的違規記錄的話 恐怕資深使用者裡說話比較容易違規的,會慢慢都被永桶 .... 建議與該板使用者討論,是否要把累犯及累計水桶天數的部份都加上期限 ※ 引述《greenpeace21 (夢見街)》之銘言: : ※ 引述《misitsai (Goodbye~)》之銘言: : : 關於累犯加重之部分,於板上2017.05.14發布之板規中就已有註記 : : 1-10 累犯違反板規者,板主可視情節輕重加重提高處分 : : (EX:15天、30天、60天、90天) : : 累計水桶總天數超過90天者,再次違規直接送終生水桶券一張 : 這是2017/5/14發布的新版規 : https://www.ptt.cc/bbs/Moto_GP/M.1494776185.A.C79.html : misitsai自己已經在板規公告中推文表示新版規不溯及既往 : 而我的水桶紀錄都是一年以前的事 : misitsai顯然違反他自己在板規中的聲明 : 因此misitsai以「累犯加重處分」的判決處分60天並沒有正當性 : 請版主明察,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6.228.11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General/M.1505418106.A.92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