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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xzs1111 信箱] 作者: misitsai (Goodbye~) 標題: Re: [公告] 9/24 水桶判決 時間: Tue Sep 25 20:09:41 2018 : : 1-5 發文或推文中語氣挑釁、引戰、釣魚、謾罵,"不論是否指定特定對象":水桶7天 : : (EX:某樓、某X,或用隱喻、暗喻之詞,由板主判定之) : : 板規就寫在那囉,不是你沒明指出是誰就沒事了。 : : 也十分感謝您的來信~ : : 期盼您能一起努力讓板上維持和諧的氣氛 : 我沒指名是誰 那也不是重點 : 我陳述事實叫引戰 挑釁? : 你自己想想我那句話有造謠嗎? : 有誇大嗎 : 現在是怎樣 : 陳述事實也不行? : 那位車手有在新聞說自己的車不好 : 研發方向有問題 : 你要不要說他本人引戰造謠? : 車手自己都說研發有問題 : 怎麼我講就變成造謠引戰 : 你解釋解釋 從來都沒人說到陳述事實違規,也沒人說你造謠 想請問何以你有如此見解!? 我上一封回的信中並沒有這種字眼阿@@ 但就你表達的方式,我判定是含有挑釁、引戰之意味。 並且已引發板友反應,非單純我所主觀判定。
funktsai: 還沒上頒獎台文章就生出來是逼死誰09/23 21:10
axzs1111: 奇怪 某車手不是研發之王嗎? 怎麼越研發越不會跑09/23 21:13
gilingking: 頒獎台不是結束了哦!? 09/23 21:16
funktsai: 我是說文章出來的時候.....09/23 21:26
kygo5566: 推 09/23 21:34
timbao: 優質報導 09/23 21:50
toosakarin: 現在是又要引戰了嗎? ?? 09/23 22:04 還是你認為這串推文中,有其他句有引戰意思的!? 我是看不出來有其他句有這種意思啦! 舉個例來說: "大多數人在板上留言討論都相安無事, 不過就老是有"某些人"發言愛逞一時之快, 違規被水桶再來信抗議反駁、耍嘴皮子,怎麼越年長越不會想呢?" 上面這段為事實,也沒造謠, 你覺得有沒被挑釁、引戰的意味!? 最後,若對判決還是不服,覺得此判決不合理。 歡迎您至站方的組務區提出檢舉。 再次感謝您的來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43.1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xzs1111 (114.44.212.35), 09/26/2018 18: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