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2_Basebal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那請問小組長這條板規要如何解釋呢? 以上條文初犯依情節輕重採警告至水桶15日至一個月不等之處分, 一個月內累犯板規者(不限條)或故意鬧板者,將採取水桶一至三 個月,或劣退處分。 但是卻判了60日 板主一直迴避我這個問題 可以在這裡上訴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85.238 ※ 編輯: Qmmmmmmm 來自: 114.45.185.238 (08/06 13:04)
RJJ:這個判決你已經上訴到 CourtSport 了,請靜待群組長判決 08/06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