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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ourtSports 看板 #1EJMQi4i ] : 作者: mousepad () 看板: CourtSports : 標題: Re: [上訴] 棒球板板主 korking52013 處分不當,RJ … : 時間: Fri Aug 19 03:23:22 2011 : 裁定: : 發回棒球群組層級 : 由小組長對板主未依板規判決一事重新處理 : ==== : 說明: : 看起來第二層級申訴時 : 使用者與小組長間並未對「板主未依板規判決」一事溝通清楚 : 至少小組長似乎不認為使用者在第二層級有訴求這一項 : 因此先將本案發回棒球群組層級重新審理 : 另外為了簡便程序 : 容我事先提醒 : 雖然使用者若對棒球群組層級的後續審理有疑義時仍可「嘗試」上訴至群組長層級 : 但我對本案的認知目前主要就是板主未依照板規判決 : 因此除非棒球群組層級重審時有其他明顯重大瑕疵 : 使用者的後續再上訴受理的機會渺茫 水桶15天的話 我從8/4~8/12已經桶了八天 為什麼還是故意給我15天? 等15天桶完加起來不是23天嗎? b - 中文敘述: 棒球 ◎[棒球] 看國民挺建民 板主名單: littlesheepy/korking52013/hightemper h - 公開狀態(是否隱形): 公開 g - 隱板時 不可 進入十大排行榜 e - 開放 非看板會員發文 發文與推文限制: y - 開放 回應文章 各看板有效文章合計 10 篇以上 d - 不開放 自刪文章 註冊時間 12 個月以上 r - 開放 推薦文章 劣文篇數 1 篇以下 s - 開放 噓文 *使用者水桶中(尚有15天) f - 限制 快速連推文章, 最低間隔時間: 5 秒 i - 推文時 不會 記錄來源 IP 名單編輯與其它: (需板主權限) a - 推文時 不用對齊 開頭 w)設定水桶 v)可見會員名單 x - 轉錄文章 自動記錄,且 需要 發文權限 m)舉辦投票 o)投票名單 L - 若有轉信則發文時預設 站際存檔(轉出) c)文章類別 n)發文注意事項 8 - 允許 未滿十八歲進入 -- (\/) (O.o) (> <) This is Bunny.(這是兔寶寶) Copy Bunny into your signature to help him on his way to world domination. (請把兔寶寶抄進你的簽名檔裡面,以幫助他完成征服世界的大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76.19
RJJ:請板主協助設定為正確的天數。包括 Qmmmmmmm 使用者的也是 08/19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