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看板CourtBasebal
標題Re: [申訴] 棒球板板主korking52013刻意水桶
時間Sat Sep 3 22:40:05 2011
請申訴人說明:
這裡你所謂的觸「法」,是指什麼法?
※ 引述《askia (過客)》之銘言:
: 我不清楚"引戰"兩個字的定義
: 而且板規裡面也沒有寫清楚
: 基本上棒球板本來就是一個自由討論的園地
: 只要言論沒有觸法
: 每個人都可以發表個人意見
: 即使這樣的意見跟部分甚至大眾有所牴觸
: 也都該被尊重和容納
: 這才是言論自由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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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推 askia:現行中華民國法律對於言論自由的規定和保障 09/04 22:29
推 askia:如果你覺得這樣扯太遠, 請具體告訴我兩件事. 09/04 22:35
→ askia:1. 我違法哪一條板規? 2.依照板主的說法,是否一定要"看過直 09/04 22:36
→ askia:播"而且"感受跟板主相同"才能推文? 謝謝 09/04 22:36